江苏省公务员招警考试(江苏省警察报考条件2022)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江苏省公务员招警考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江苏省公务员招警考试以及江苏省警察报考条件2022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省公务员招警考试(江苏省警察报考条件2022)

本文目录

江苏省公务员招警考试(江苏省警察报考条件2022)

  1. 江苏招警公务员考试行测考哪一类
  2. 江苏省招警公务员考试,行测考哪一类的
  3. 江苏省警察报考条件2022
  4. 2012年江苏徐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5. 江苏狱警公务员考试条件

江苏招警公务员考试行测考哪一类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江苏省公务员招警考试(江苏省警察报考条件2022)

招警考试行测是考公务员的B类哦。

江苏公务员考试一般考三个方面:

考试科目:

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三个科目;

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个科目;

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个科目。

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C类职位是江苏省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

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3日16:00。

笔试时间:2014年3月 2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2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江苏省招警公务员考试,行测考哪一类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行测考B类哦~

江苏公务员考试一般考三个方面:

考试科目:

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三个科目;

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个科目;

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个科目。

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C类职位是江苏省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

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3日16:00。

笔试时间:2014年3月 2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2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江苏省警察报考条件2022

2022江苏省警察报考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4.符合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经历等条件要求。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

考录程序和方法:

全省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工作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配合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的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2012年江苏徐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8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公安机关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56名。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职位

招录计划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12年徐州市考录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可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五)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自2009年2月7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自2007年2月7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201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0、2011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者;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21.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进入公安队伍的。

三、报名办法

(一)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本次招警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市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2月7日 9:00—2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2月7日 9:00—2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2月7日 9:00—2月15日16:00。

(二)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缴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原则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月17日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2年3月11日下午2:00-4:00;2012年3月12-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到市人才宾馆315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3月6日-10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四、考试及录用程序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类别为A类,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班。

(二)体能测评和体检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倍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执行。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体能测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地点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对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招录计划1:3(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五)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考生在录用审批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公务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整个考录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3732486

市公安局 0516-83978103

七、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市公务员局(录用培训处) 0516-80800319

市公安局人事处 0516-83978155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85798407、80800320

江苏狱警公务员考试条件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这位考生,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以下是2013年江苏狱警公务员考试简章,供参考:

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发布日期: 2013-02-18

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公开招录人民警察850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50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需符合2013年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省级公安机关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自2010年2月2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8.自2008年2月2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9.自2010年2月2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0.自2010年2月2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1.201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1、2012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3.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警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网址见省、市招考简章。时间:2013年2月22日至28日。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笔试

1.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类别,见各市招录职位简章。

2.笔试内容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笔试时间

2013年3月24日: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

下午14∶00~16∶30《申论》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和体能测评

体检、体能测评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公共科目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执行。因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四)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原则上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六)考察(政审)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各招录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体检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由招录机关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后,报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参加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以及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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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公务员招警考试,江苏省警察报考条件2022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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