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东公务员考试(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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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公务员考试(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本文目录

江苏如东公务员考试(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1. 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公告
  2. 南通主管公务员考试的部门
  3. 江苏通州历年省考成绩2021
  4. 江苏省考南通资格复审时间
  5. 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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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公务员考试(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3〕50号)以及《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南通市2013年计划考试录用801名担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69名,县(市、区)级机关234名,乡镇(街道)机关386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通机构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公安法医及司法行政系统的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8.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或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职位。

3.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续聘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

⑴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⑵经我市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我市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公开选拔的现仍在职在岗的“优生”人员(其中:博士、硕士研究毕业生在本地基层一线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本科毕业生在本地基层一线服务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限报本县(市、区)职位;

⑶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本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包括省、市选聘的聘期内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聘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

6.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地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有价放弃面试录用资格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3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影响考试公正性的,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到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09:00~16:00。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3年3月25日~26日(每日09:30~16:00)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10楼1018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携带证件及资料为:

①报考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②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③考生户口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23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五)报考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市级机关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机关(街道)由所属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招考单位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考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初审单位根据《南通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和职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招考人员提交信息表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单位应下载留存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即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提供从本市转出户籍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的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按《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3〕50号)和《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及《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在面试前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照招录计划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然后从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如招录职位出现超过合格线的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不作调剂。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领取录用通知书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8月31日前凭本简章规定的相应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录用通知书,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投诉与举报

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招录工作进行投诉与举报。凡发现招录过程中有违反国家、省有关公务员招录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的,应当场向纪检监察人员投诉或举报,事后投诉或举报的应持有效证据,对恶意举报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纪律监督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按规定向上级有关机关申诉。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215210(南通市纪委)。

七、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1.招考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

2.考务技术咨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

3.市、县(市)区政策咨询: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0513-85098505、南通市人社局:0513-59000691;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0513-81868299、海安县人社局:0513-88813997;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0513-87199096、如皋市人社局:0513-87650718;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0513-84534101、如东县人社局:0513-84162848;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0513-82222611、81261500,海门市人社局:0513-82202234、82269292;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0513-83345355、启东市人社局:0513-83312424;

中共通州区委组织部:0513-86512525、通州区人社局:0513-86513162;

中共崇川区委组织部:0513-85062032、85062033、崇川区人社局:0513-85128751;

中共港闸区委组织部:0513-85609742、港闸区人社局:0513-85609798;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0513-68506335;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0513-85102265;

南通市公安局:0513-85020319;

南通市物价局:0513- 85216559;

南通市规划局:0513-83534332;

南通市建设局:0513-59000325;

南通市国土局:0513-83534374;

南通市审计局:0513-83549680;

南通市经信委:0513-85215716;

南通市统计局:0513-85098887;

南通市教育局:0513-85098822、85098826;

南通市环保局:0513-85158651;

南通市城管局:0513-59001393;

南通市文广新局:0513-85099550;

南通市商务局:0513-85115209;

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0513- 85119566;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0513-83559355;

南通市档案局:0513- 85216636;

南通市总工会:0513- 85517737;

南通工商局:0513-68280360;

南通市地税局:0513-81589973;

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0513-85128056;

南通监狱:0513-85286021;

南通女子监狱:0513-85286221;

通州监狱:0513-86937018、86937019。

南通主管公务员考试的部门

全市2023年度计划考试录用838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43名,县(市、区)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469名,乡镇(街道)机关307名,省监狱管理机关、统计局驻通机构19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3)、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6)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3)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原则上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3.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4.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2),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选派,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报本县<市、区>职位);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5.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包括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也不包括我市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具体标准为:符合政治意识强、担当作为强、发展本领强、治理能力强、作风纪律强的“五强”标准,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dj.nantong.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本市职位及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驻通职位报名网站: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

特殊专技职位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7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全省特殊专技职位统一在省直考区(南京)参加笔试。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1月14日16∶00至11月16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可于2022年12月19日至23日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报名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南通考区设置若干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3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含主动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政审)

录用考察工作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单位)。

七、纪律监督

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中共南通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513-85215260,85215235。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后续考录信息发布网站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与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1.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9:00-12:00,13:30-17:30。

2.考务技术咨询: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

3.招录机关政策咨询:

南通市公安局:0513-85020316;

南通市民政局:0513-80296202;

南通市财政局:0513-85594165;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3-59000130;

南通市水利局:0513-59002501;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0513-59002029;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3-59009921;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0513-59002817;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0513-68511518;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0513-85525592;

南通监狱:0513-85286020;

南通女子监狱:0513-85286221;

通州监狱:0513-86937096;

省统计局海安调查局:0513-85215770。

4.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残联政策咨询: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0513-85098548;

南通市残联:0513-81006969;

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0513-88812971、81868299;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0513-87658163;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0513-84534101;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0513-80790850;

中共崇川区委组织部0513-85062049;

中共通州区委组织部0513-86028263、86512525;

中共海门区委组织部0513-81261500;

南通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0513-85981015;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0513-80800026。

5.后续考录信息发布网站: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南通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2.省监狱管理机关、统计局驻通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3.南通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特殊专技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介表

江苏通州历年省考成绩2021

江苏通州历年省考成绩2021,A类职位公共科目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

B类职位公共科目总分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其中公安机关B类职位公安专业科目55分;

C类职位公共科目总分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其中定向招录优秀村干部职位(职位代码“98”)总分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45分。

江苏省考南通资格复审时间

江苏省考南通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2月12日9︰00至12︰00。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2023南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公告由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南通人社局整理发布,江苏省考南通资格复审的地点是南通人力资源大厦(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北路150号)一楼南区。全市资格复审工作分为市级机关(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相关职位)、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八个点分散进行。

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考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划定2021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有关规定,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开展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全市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务员局统一部署,分市级机关、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崇川区九个点。

报考市级机关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9:00-12:00,13:00-16:00,在南通环境教育馆二楼进行(导航搜索“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中创区紫琅湖派出所”,沿派出所门前道路向北步行即到)。

报考县(市、区)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二、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取数,同分的一并进入。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江苏生源证明材料(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不受此限制);

2.社会在职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户口簿(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证明的材料,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3.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公告》、《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需提供部队团以上证明;

7.报考职位代码为“90”、“91”的考生,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证明,其中县聘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代码为“98”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任现职文件;

8.按“夫妻分居两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报考地一方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9.按“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父母户籍和居住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

10.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及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均须仔细阅读《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具体告知书模板详见http://rsks.rsj.nantong.gov.cn/),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符合并愿意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确保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违反或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因疫情原因(指被隔离、封闭管理等)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前2天向招录单位报告。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按报考职位进行分组,市级职位分组情况已与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一并公布。

2.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须通过电子信箱(ntgwyglc@163.com)提交经本人确认的书面。经资格复审确认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职位因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足1:3面试比例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友情提醒: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通畅。

关于本次江苏如东公务员考试和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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