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单位公务员考试科目(考政法干警都需要考些什么内容)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政法单位公务员考试科目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考政法干警都需要考些什么内容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政法单位公务员考试科目(考政法干警都需要考些什么内容)

本文目录

政法单位公务员考试科目(考政法干警都需要考些什么内容)

  1. 考政法干警都需要考些什么内容
  2. 公安公务员考试具体考什么科目啊
  3. 司法、公安系统公务员考试有哪些相关内容、要求和条件呢
  4. 考政法干警用什么公务员考试教材
  5. 公务员考试都考什么科目

考政法干警都需要考些什么内容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政法单位公务员考试科目(考政法干警都需要考些什么内容)

放个假考试分专科、本科、硕士三个批次,详情如下:

教育层次:专科教育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毕业去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

学制:2年

学费:免收学费,发放生活补助

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详情介绍: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

"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容。

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教育层次:本科教育专升本、本科教育第二学位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毕业去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

学制:2年

学费:免收学费发放生活补助

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民法学

详情介绍: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教育层次:研究生教育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毕业去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

学制:2年

学费:免收学费发放生活补助

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详情介绍:

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容。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安公务员考试具体考什么科目啊

公安公务员考试具体考的内容是,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执法勤务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

拓展资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内容

(一)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1、政治素质

(1)政治敏锐性

(2)政治鉴别力

2、职业道德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有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5)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6)刑事执法主要依据

2、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工作中把握情况,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行政管理与服务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3、信息运用能力

(1)信息搜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接处警能力

(1)受理报警

(2)求助

(3)投诉

(4)处警

5、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快速反应

(3)合理处置

参考资料:人民网: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安类职位共招录2807人

司法、公安系统公务员考试有哪些相关内容、要求和条件呢

一、关于招录对象

1、省直机关除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州机关对工作经历可不作要求;县乡机关不得对工作经历提出限制性要求。

2、街道机关可设置部分职位定向考录本县(市、区)社区干部,统一纳入“四级联考”工作,分类组织实施。

3、各地应设置相应比例的职位计划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以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各级民政、教育、农业、卫生、计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应当设置一定职位计划专门用于招收上述相应项目人员。

二、关于年龄条件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4号)规定,公务员招考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公务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2、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并在“其他条件”栏注明,如“特警职位,25周岁以下”。

3、定向从社区干部中考录街道公务员的,社区主职干部不超过45周岁,其他社区干部不超过40周岁。

三、关于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1、各招录机关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根据本单位薪酬福利水平、职业发展空间等,按照匹配对等的原则,实事求是设置学历资格条件。除党政紧缺人才和部分专业技术职位确有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只面向硕士、博士学历人员招考。县乡机关要合理设置学历条件,一般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对盲目追求高学历等人才“高消费”现象严格把关,避免人才招不来、用不上、留不住。

2、定向从社区干部中考录街道公务员的职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及以上。

3、综合管理类职位一般不限专业或只作大类专业要求。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招录机关可根据职位特点确定一定专业方向,原则上只设置大类专业,不设置具体专业。对个别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职位,专业具有不可替代性,可设置具体专业。专业按照《湖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5)有关要求设置。

4、定向招录的职位、限制户籍或者少数民族的职位以及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不得限定专业。

四、关于专业考试

1、省级招录机关的个别专业性特别强、需在面试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在《职位计划表》“其他条件”栏注明加试科目。省直机关要求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要建立命题工作规范、命题人员管理办法以及试题质量保障和分析评估机制。考试内容或范围、占综合成绩比重及有关要求等,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招录公告一同对外发布。专业科目考试一经公告,不得变更。

2、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县(市、区)在申报招考计划时,一般不得要求在面试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确需加试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前款要求进行。

通过上述职位申报中的要求考生可以提前了解有关招考职位的报考条件,2015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实行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考试科目统一为行测和申论,报考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定向招录社区干部的街道机关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各职位考试试卷统一。

考政法干警用什么公务员考试教材

公务员考试考查的主要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个别岗位会有专业考试。可选用《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教材内容第一部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这部分内容主要向考生介绍国家公务员考试入门须知,以及如何准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概述、考试分析、应试策略,根据最近几年公务员考试中行测出题规律,进行有重点的分析指导。对于言语理解和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各个板块,根据其特点做专题分析,总结解题思路、技巧,大大提高了做题速度与准度,使考生在考试中灵活应对。

第二部分:申论

申论部分包括申论概述、考试分析、应试策略、申论应用文体透视、申论应试能力提升、申论高分技巧点拨、申论时政热点精讲等。书中对申论考试内容结构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于应试者文字阅读、分析能力,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系统方案概括能力,语言写作能力都能得到质的飞跃。

第三部分:历年真题回顾及模拟卷

这一部分包括了2010-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完整真题和模拟卷,每道题目的解析都由公务员命题专家详细编写,通过真题把握命题人的命题规律,通过模拟题检验复习效果,巩固提高解题技巧,使广大应试者更迅速有效掌握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方法!

【适用范围】

1、公务员考试可以用《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具体如下:

说明:虽然B类和C类考试不考《申论》,但《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存在一至两道主观作答题,考查考生的时事思辨能力和写作能力。因此,参加B类和C类考试的考生仍应适当了解一下《申论》。

2、事业单位考试可以用《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事业单位考试有单位自己组织命题的,也有各市统一命题的,形式上虽略有差别,但两种考试的试题都参照公务员考试内容(除专业考试),就近年来的考试情况来看,事业单位招录笔试真题很多也是来源于已经考过的公务员考试真题。

3、政法干警考试可以用《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政法干警考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也分两类:报考专升本班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考试。

4、人民警察考试可以用《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从这几年的警察招录,考查内容和题型基本和公务员考试无异,都是《行测》和《申论》两科,而且由于笔试和重庆下半年公考同时进行,申论甚至用的是一套试卷。

5、村官、三支一扶考试可以用《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近几年村官和三支一扶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题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有单选、多选、论述、分析、案例、解答、综合等七类试题。考试内容涉及时事政治、马哲、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农村建设、法律基础、常识方面的知识,还有中央近期的会议精神、工作会议等等。可参考通用教材中的公基等内容。

6、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可以用《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每年都会开发数个基层公共卫生、基层民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其笔试内容可参考通用教材中的公基、申论等内容。

公务员考试都考什么科目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考试,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省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开展公务员考试。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政法单位公务员考试科目和考政法干警都需要考些什么内容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网上报名
  • 姓名:
  • 专业:
  • 层次: 分数:
  • 电话:
  • QQ/微信:
  • 地址: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644062549@qq.com删除

提交报名同学/家长:允许择校老师帮您择校调剂,同意《隐私保障》条例,并允许推荐给更多服务商为您提供服务!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52souxu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