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忻州市公务员考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忻州市公务员考试以及2022年山西忻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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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省忻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是什么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忻州市规划编制中心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12名)、忻州市编制规划中心(4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的名额、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6日至1981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根据晋人社厅〔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忻州市(县、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24:00。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5:1,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 1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2月 21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
2、面试内容及时间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评。
面试时间10分钟。
3、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后发放)。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八、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咨询电话: 0350—3336318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350—2136258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0350—3335163忻州市规划勘测局
监督电话:0350—3301931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0350—8671200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0350—3309059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0—3902823忻州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请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山西忻州市偏关县招考公务员政审
政审合格后就直接进行公示了,有的地方可能会将体检放在政审之后,具体以报考的公告说明为准。
(一)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体检费用。
(二)考察
招考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录用的职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公示
各招考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的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天津人事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2年山西忻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2年山西忻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忻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忻州市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须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8日
地点:忻州师范学院原主校区(忻府区和平西街10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详见附件2、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22年7月28日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测评地点报到入闱,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入场。请提前了解交通状况,熟悉出行路线。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考生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泄露个人姓名,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规者取消测评资格。
3.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考前需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和规则,适当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带钉跑鞋。
4.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5.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考生慎重考虑是否参加;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宜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可随时提出退出。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其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公布。
7.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体能测评工作不能如期举行,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8.体能测评工作由忻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350-3050032。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不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4。
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按照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从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不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待体能测评结果公布后确定。现场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5。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及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进入现单位时间、是否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等基本信息,明确单位报考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携带聘用文件、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未就业的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5.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6),具体要求见审核表说明。
7.退役士兵报考者,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的,须由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9.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吸收为预备党员时间、转正时间等)。
10.考生按照报考职位要求和《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有关规定需提供的其他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职位分组安排见附件7)。
3.面试工作将于8月上旬进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并根据时间安排,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早返忻并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五)其他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时还须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须遵守资格复审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须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
2.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近7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报到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场地。
3.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4.考生要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5.境外直接来(返)忻考生,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落实闭环管理。从其他地区入境后,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返)忻考生,要同时提交集中隔离医学解除告知书和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
6.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忻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4:忻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体能测评职位)
附件5:忻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和咨询电话
附件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件7:忻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分组安排
想联系公务员考试山西考点怎么办
如果离的近,可以直接去考点办公室咨询具体事情。离的远可以查询到考点办公室电话给他们打电话,或者直接发邮件都可以联系。。
以下是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咨询电话表,供考生参考和咨询。
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咨询电话表
招录部门咨询电话
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 0351-6779703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0351-4045704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举报与核查中心:0351-4019399
党员教育中心:0351-4019237
中共山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0351-5236010
中共山西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0351-3188160
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 0351-4045256
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0351—3902804
中国民主同盟山西省委员会 0351-2709381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51—3119336、3119318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351-5625311
山西省民政厅 0351-6387115
山西省财政厅 0351-4085849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351-7676040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0351-6168341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351-3580068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0351-4663050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0351-3580697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0351-6819729
山西省审计厅 0351-3806115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0351-4031667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351-7992788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0351—7680299、7034319
山西省统计局 0351-4955311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0351-7731182、7731107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0351-6819689、6819615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351-4041513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 0351-2676361、2676331
山西省戒毒管理局 0351-2785020、2785021、2785095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0351-4060263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0351-8383747 8383529
山西省总工会 0351-8380527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 0351-3624663
山西省档案馆 0351-2775221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0351-4043940
山西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021-65427951
山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020—22293788转1320
山西省
法院系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0351-6016729
太原市法院系统 0351-2807038
大同市法院系统 0352-5521636
阳泉市法院系统 0353-2582627
晋中市法院系统 0354-3129603
长治市法院系统 0355-2190051
朔州市法院系统 0349-2282084
忻州市法院系统 0350-3332027
晋城市法院系统 0356-3015118
吕梁市法院系统 0358-8425115
临汾市法院系统 0357-2189100
运城市法院系统 0359-2620207
山西省
检察系统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0351-6865648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技术鉴定研究中心(参照管理) 0351-6865648
山西省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 0351-6865648
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0351-6865648
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 0351-6865648
太原市检察系统 0351-8723843
大同市检察系统 0352-5682153
朔州市检察系统 0349-2166827
忻州市检察系统 0350-3168328
吕梁市检察系统 0358-8210713
阳泉市检察系统 0353-2138280
晋中市检察系统 0354-3076015
长治市检察系统 0355-2025008
晋城市检察系统 0356-2060398
临汾市检察系统 0357-2992236
运城市检察系统 0359-2219698
铁路检察系统 0351-6865926
太原市太原市委组织部 0351-2020088
太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0351-8723506
太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351-4227993
太原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0351-4225183
太原市委老干部局 0351-4221518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351-4223231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51-3180622
太原市发改委物价成本调查监审所 0351-3180622
太原市教育局 0351-2020341
太原市司法局 0351-4226961
太原市财政局 0351-4032974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0351-3586607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0351-3045209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0351-2028964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0351-4223640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351-5625147
太原市应急管理局 0351-7228116
太原市审计局 0351-4138418
太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351-7218203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351-7248166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北高新区分局 0351-7248166
太原市体育局 0351-2028517
太原市统计局 0351-2020483
太原市能源局 0351-7329360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0351-4942641
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 0351-6186966
太原市总工会(参照管理) 0351-4691059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太原市委员会(参照管理) 0351-3093467
太原市委党校(参照管理) 0351-7521029
太原市公安局 0351-4038576
小店区委组织部 0351-7631025
迎泽区委组织部 0351-8285801
杏花岭区委组织部 0351-3382147
尖草坪区委组织部 0351-5648188
万柏林区委组织部 0351-6191312
清徐县委组织部 0351-5737227
阳曲县委组织部 0351-5599039
娄烦委组织部 0351-5326411
古交市委组织部 0351-5866615
大同市委组织部 0352-6036559
阳泉市委组织部 0353-2296280
长治市委组织部 0355-2025008
晋城市委组织部 0356-2122332
朔州市委组织部 0349-8853166
晋中市委组织部 0354-2636223
运城市委组织部 0359-8843827
忻州市委组织部 0350-3039445
临汾市委组织部 0357-2090588
吕梁市委组织部 0358-8228589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0351-4018683
忻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为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我县干事创业,全方位推动繁峙高质量发展、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提供扎实的智力保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县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0名急需紧缺人才,其中30名派驻到忻州华茂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中兴铸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县域企业。现公告如下: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本次引进单位为县属事业单位,其中20名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30名为乡镇事业单位引进开展为期5年的驻企服务工作。具体引进单位、岗位说明及名额详见《繁峙县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引进对象: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参加“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前无工作经历的五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0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详见《繁峙县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公告通过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忻州组工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繁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8:00至2022年8月26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22年8月27日12:00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资格初审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2年8月27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5.开考比例
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达1:5的,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引进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1:1的,要相应核减引进名额,使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达到1:1,如引进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1的,取消该引进岗位和名额,并在繁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6.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见后)。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笔试
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进行笔试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提交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疫工作。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见繁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
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认证的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参加笔试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若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在各引进人才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委托异地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承办。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确定后,面试前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人才引进实施方案拟定面试方案,报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0%,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引进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只面试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有笔试成绩的岗位综合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引进人才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结果按岗位引进名额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
及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复检费用应聘者自理,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20年、2021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管理,依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聘用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30名驻企服务人才需经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计入服务期。试用期满由引进人才领导组结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意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引进人才单位和引进的人才在聘用合同书中要明确约定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违约者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并须支付1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上交繁峙县财政。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一)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聘用期间,全部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负担。
引进待遇
1.根据《忻州市招才引智支持政策(试行)实施细则》(忻组通字〔2020〕34号)和中共繁峙县委办公室、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招才引智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繁办发〔2021〕31号),引进到繁峙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不少于5年以上用人合同的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和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在省、市给予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在市级给予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三年。30名驻企服务人才由企业负担,其他20名引进人才由县财政负担。
2.根据中共繁峙县委办公室、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招才引智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繁办发〔2021〕31号),引进到繁峙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不少于5年以上用人合同的普通院校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三年。30名驻企服务人才由企业负担,其他20名引进人才由县财政负担。
3.建立企业年度绩效奖励。驻企服务人才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负责发放不低于5万元的绩效奖励。
30名驻企服务人才5年服务期满后,原则上根据事业单位缺编情况进行工作安排,也可协商继续留企服务。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由繁峙县纪委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引进人才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整个引进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引进人才的公信力,引进人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引进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引进人才信息,均应及时在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引进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纪检部门要加强引进人才工作的监督力度。引进人才领导组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引进人才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认识今年疫情防控形势对引进人才工作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切实抓好引进人才工作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应聘者要认真及时了解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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