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广东梅州公务员考试网和2021年广东梅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五批拟录用人员公示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2021年广东梅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 2020年广东梅州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及面试公告
- 2021年广东梅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五批拟录用人员公示
- 2022年广东梅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 梅州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
2021年广东梅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遴选#导语】2021年广东梅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考网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8日上午9︰30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即上午9︰00前)到梅州开放大学教学楼A楼(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团结路3号)报到。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结果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并于当日(28日)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面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仔细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按须知要求准备面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填写《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
(二)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并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按时到考场报到。请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同时,注意面试期间的天气状况和面试考场的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1.面试考生须知
2.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
2020年广东梅州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及面试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0年广东梅州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及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的规定,梅州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二、资格审核
(一)审核对象(Ⅰ、Ⅱ类考生名单详见http://www.mzdj.cn/news/gsgg/202093/2093175752NLTJ.shtml)
1.拟入围面试考生(Ⅰ类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警察职位预备递补考生(Ⅱ类考生)。鉴于往年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报考我市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遵循考生自愿原则,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4的比例扩大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人数范围。对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签订并上传《广东省2020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拒不签订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资格。该类考生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3.递补入围考生(Ⅲ类考生)。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需递补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或递补考生未按要求上传审核资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警察职位递补入围考生须签订并上传《广东省2020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拒不签订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二)审核方式和时间
资格审核采取省公务员考录管理系统的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审核对象(Ⅰ、Ⅱ类考生)即日起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资料,须在2020年9月8日下午17:30前上传完毕。上传照片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招录部门原则上在9月10日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核。
需上传的资料详见http://www.mzdj.cn/news/gsgg/202093/2093175752NLTJ.shtml。
(三)注意事项
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条件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一)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各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
考生对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体能测评现场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仲裁组裁定,逾期不予受理。
(二)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定于2020年9月15日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体能测评安全书》(报到时上交填写完整的存根联)于上午07:00前报到。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测资格处理。
如遇恶劣天气或因疫情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改期的,将由招录部门另行通知。
(三)测评地点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梅州市体育局体育训练中心(剑英体育馆侧)。
体能测评咨询电话:0753-2169825(梅州市公安局)
(四)注意事项
1.受嘉应大桥封闭施工的影响,考场所在地周边路段有交通拥堵的可能,请考生及时了解交通状况并提前出行,确保按时到场。
2.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本次考录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全部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要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体能测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体测。
4.体能测评候考时间可能较长,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或食物。
5.考生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联系。
特别提醒:体能测评各项运动强度较大,竞争激烈,有可能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意外。考生本人应确定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应剧烈运动。如确实身体状况不宜参加测评的,建议放弃测试资格;如考生身体状况不宜进行剧烈运动而强行参加测评引发意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面试和体检
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请密切留意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https://www.mzdj.cn/)、省公务员考录管理系统梅州考区有关面试、体检公告信息。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手机号码有更改的及时告知招考单位。
2021年广东梅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五批拟录用人员公示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1年广东梅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五批拟录用人员公示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27人为我市公务员,现予公示。(具体名单点击查看)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10月9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3-2128401
【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022年广东梅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梅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梅市办〔2012〕43号)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梅州市市直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12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包括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工作年限相关规定);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遴选职位有其他回避要求的,还需符合职位相应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报名邮箱、联系人、报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下午17:30。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月13日下午17:30前改报其他职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职位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2),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的职位,多报职位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梅州市市直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3)。
4.报名人员应按时将报名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大小为20M以下)发送至相应遴选单位报名邮箱,压缩文件以“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命名。报名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电子档;(2)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3)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5)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执行。
(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单位收到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后,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收到反馈结果的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1月12日下午18:00前致电遴选单位查询确认。
(五)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到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本次遴选设开考比例,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遴选。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遴选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在笔试后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务工作。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名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素养、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内容。考试不指定用书。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梅州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拟遴选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负责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业务水平测试
遴选职位有业务水平测试要求的,还需进行相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负责命题和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对考察合格者,由遴选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可根据职位需要的健康标准进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在遴选单位门户网站或梅州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 “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公开遴选过程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变化的,还需符合最新规定。
本公告由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1.梅州市市直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梅州市市直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docx
3.梅州市市直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4.报名邮箱、联系人、报考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5.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文标题:梅州市市直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zdj.cn/news/gsgg/20221228/221228104328E5H4W.shtml
梅州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09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考。非广东常住户口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毕业(须于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7年、2008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8年底或200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的,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放宽2岁,但不应超过35周岁。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6.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2005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办法
(一)报名地点:梅州市东山教育基地学子大道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报名时间:2009年4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填写《200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资格审查人员应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者补充。《200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可自行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预先填写好。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加考《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参考用书为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
上午: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申论》
下午:14∶30—16∶00《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笔试前到梅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加分申请,以便汇总报省办理加分手续。
(二)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全省统一,每半天一套面试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у= 2χ+ 5 5<χ≤50
1.5χ+ 30χ>5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并对面试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由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视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录用公务员,自下一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
四、录取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本公告由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梅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详细可查阅梅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meizhou.gov.cn/)、梅州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meizhou.gov.cn/rsjweb)、梅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mzrsrc.com)、梅州市党建网(http://www.mzdj.cn)。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梅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OK,关于广东梅州公务员考试网和2021年广东梅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五批拟录用人员公示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