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务员考试时间(2015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在什么时候考试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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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务员考试时间(2015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在什么时候考试内容是什么)

本文目录

常州公务员考试时间(2015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在什么时候考试内容是什么)

  1. 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有哪些
  2. 2015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在什么时候考试内容是什么
  3. 2009江苏常州公务员报名在什么时间
  4. 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5. 2021年江苏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有哪些

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招考简章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常州市招369人。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3月22日笔试,可结合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和真题复习。详见下文。

常州公务员考试时间(2015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在什么时候考试内容是什么)

常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2015年将组织考试录用369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65名、辖市(区)机关156名、乡镇(街道)机关66名、驻常省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82名;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职位30名,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3名,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主任职位1名。现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江苏省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经省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驻常省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

(二)招考对象

1、社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指社会人员)或常州市生源(指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限江苏省户籍(指社会人员)或江苏省生源(指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2、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我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

3、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经市、辖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我市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4、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本辖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定向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及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还应具备:

1、志愿从事公安(司法)人民警察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的还应具备: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工作;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录用人民警察规定的条件。

(四)不得报考的人员和情形

不得报考的人员:

1、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职位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8、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9、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0、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1、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3、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全市各招录职位的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自2015年2月3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以下简称上述网站):

常州党建网(www.czdj.gov.cn)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hrss.gov.cn)

常州考试网(www.czpta.gov.cn)

常州人才网(www.czrc.com.cn)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考试网(www.czpta.gov.cn)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驻常省垂直管理部门由其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

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单位的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98元报名、笔试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半年内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市(含驻常省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场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职位,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09∶00-16∶00。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笔试所在地的考务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5、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21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参考地的考务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考试工作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在上述网站查阅。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资格初审工作的职责分工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的,经审核单位同意,应在体检前提供)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复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上述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复审期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和体检在面试前进行。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字后,当场送达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职位(不含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在体检前进行,其参测比例为1∶5,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人选。因体能测评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招录体检工作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组织考察(政审)。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单位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审核和监督。

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用人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统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部门发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应届毕业生须凭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录政策、录用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严肃考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与社会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考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519)85680638、85681915、85681912

考务咨询电话:

(0519)88266686、86617136

监督举报电话:

(0519)12380、85682012

六、本简章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2015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在什么时候考试内容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驻常省垂直管理部门由其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

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单位的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98元报名、笔试费用。

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在上述网站查阅。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09江苏常州公务员报名在什么时间

时间还没定

往年情况

考试材料:《公务员考试一本通》

时间:去年是3月,今年应该也差不多

流程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考试录用4963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

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经省重新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纳入本次招考范围。

(二)招考对象

1、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本科生及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2、在宁省级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和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

3、各市及其以下单位的职位,招考对象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公布。其中,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4、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乡镇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支书(主任),并任现职务2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人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制定。

5、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满1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新录用的公务员录用后工作未满3年(含试用期)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在读非应届高校学生;在2005年、2006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4月9日至1989年4月15日期间出生)。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招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职位要求25周岁以下(法院在编工人和编外聘用的书记员或速录员,在法院工作满3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章)。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法警、法医、聘任制书记员职位),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下同)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报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招警简章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7年全省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从4月5日开始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事网(www.jsppd.gov.cn)

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各市政府人事网站(可通过江苏人事网链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省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时间:2007年4月9日00∶00-15日16∶00

报名网址:

省级机关职位: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各市职位:各市政府人事网站

省垂直系统职位:职位所在市政府人事网站。

报考人员可通过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查询时间:2007年4月10日9∶00—16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它职位,全省补报名的时间为:4月17日8∶00—16∶00。

(四)网上确认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通过原报名网址进行确认,时间:2007年4月21日00∶00-25日16∶00。

2、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大小为50K以下)。

3、使用工商银行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不实行网上确认,按各地考务机构指定办法,于2007年4月21日-25日到报考职位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确认和减免考试费手续。

5、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7年5月6日-10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六)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07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网站查阅。

(二)专业加试

公安外事警察加试外语(具体时间见招警简章)。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其它职位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该市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00-11:4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

下午 1:30-4:00《申论》

4:30-6:00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确定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确定。这些职位的面试人选,从该职位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过线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是否调剂以及调剂的原则,见各市招考简章。省级机关职位不作调剂。

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录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部门发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合同管理。具体办法见《江苏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025-83392365 025-83236050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各市招考政策、考务咨询:

南京025-83610769、83151800

无锡0510-82858365、82737664、82823315

徐州0516-83732448、85798407

常州0519-6800021、6604231、6617131

苏州0512-68615312、65109437

南通0513-83558046、83558036

连云港0518-5820213、5826670

淮安0517-3941813、3920363、3647599

盐城0515-6668206、6668212

扬州0514-7894082、7866365、7865751、7954160

镇江0511-4425169、4432609、4425552

泰州0523-6886351、6886261、6896181

宿迁0527-4368361、4353301

省各有关部门政策咨询:

省公安厅 025-83526135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025-83718357

省地方税务局 025-83633431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025-85012029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025-83273653

省监狱管理局 025-86265085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025-83337256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事网站 www.jsppd.gov.cn

江苏人事考试网 www.jsrsks.com.cn

各市人事网站:

南京www.njrsks.com

无锡www.wxrsks.com www.wxrcw.com

徐州www.xzrsks.com

常州www.czks.cn

苏州www.szrsks.com

南通www.ntpta.gov.cn

连云港www.lygrc.com

淮安www.harsks.com

盐城www.ycrs.gov.cn

扬州www.yzrsks.com

镇江www.zjrsks.com.cn

泰州www.tzrsks.com

宿迁www.sqrsks.com

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

2021年江苏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345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53名、辖市(区)机关171名、乡镇(街道)机关68名、驻常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53名。为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现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录对象及范围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限常州生源地或常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常州户籍;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常州户籍;

对户籍或生源地有特殊规定的职位,从其规定。

2.报考驻常省监狱机关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市(含各区)、辖市的职位。

4.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毕业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

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

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辖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要求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扎实,群众公认度高,服务意识强;经乡镇(街道)党组织推荐,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者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全市各招考职位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自2020年11月2日起可在常州组工网(zg.changzhou.gov.cn)“公务员考录专栏”、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

1.   报名及照片上传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9日16∶00

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资格初审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驻常省垂直管理机构由其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考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核单位负责解释,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3.   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2日16∶00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单位的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者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3.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缴费;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场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3∶1)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至16∶00。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报考职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解决。我市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9- 8661713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报考者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0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符合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常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资格审核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者在规定资格复审期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经面试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字后,当场送达报考者。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

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各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按照与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二)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各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录用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录用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单位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审核和监督。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一)公示

各招录机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审批和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

七、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12380

八、其他

招录工作其他相关说明详见《常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或职位表。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519)85680638

考务技术咨询:(0519)86617131

咨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

每日9:00-11:30、13:30-17:00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各招录单位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关于常州公务员考试时间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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