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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按照省统一部署,2015年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14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56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124名、乡镇(街道)机关134名。另外,有关工作委托管理的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23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五)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法医等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全市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本市及所辖县、市、区的);
4、在聘期内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5、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超过2年的;
6、符合本简章“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所列(十)、(十一)、(十二)之一有关定向招考规定并报考相应职位者。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报考全市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应系江苏省户籍(生源);
(十)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招考对象为:我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十一)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经我市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一线服务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十二)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本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应政治素质好,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扎实工作,得到群众认可。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相应证明。
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考录单位、职位、类别及具体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扬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本市党建网
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本市人事考试网
2015本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
2015本市地税系统考录职位简介表.xls→→→
2015本市地方统计系统考录职位简介表.xls→→→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本市人事考试网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报名网址:本市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录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下同)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3、考生报名时可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月16日9:00-16:00。
5、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及本简章等文件,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职位。本简章及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2月12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和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按规定为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扬州市: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确认的网站(扬州市: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21日。
(四)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机关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由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各审核机关要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起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机关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公共科目笔试
(一)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时间及安排
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二)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前,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资格初审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和《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审查问题”等相关规定进行。
各审核机关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六、面试及有关职位专业科目考试与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二)有关职位专业科目考试
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02职位入选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口语测试。口语测试主要采取听、说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此外,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02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考试(口语测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对应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其中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招录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招录机关组织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由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由录用审批机关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按照规定将拟录用人员材料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发给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015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录用的人员与相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个人自主择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和省有关规定,为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二)未尽事宜根据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考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纪委(监察局)0514-87866966,扬州市委组织部0514-87866380,扬州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0978252。
十二、本简章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考录工作受托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3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常州公务员什么时候公示名单
2022年9月5日至9月9日。根据查询《常州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得知,2022年9月5日至9月9日常州公务员公示名单。常州,简称“常”,别称龙城,是江苏省地级市。
常州市公务员面试名单
常州市公务员面试名单在常州人事网查询,考试详细介绍如下:
一、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1、研国家线它是国家划定的、被绝大多数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作为招生必备条件的考研复试分数线。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进行划定,单科分数与总分同时达到国家线是绝大多数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2、理论上来说,过了国家线后,没有进入第一志愿学校的复试,或复试未通过,还有调剂去其他学校的机会。
二、公务员考试内容:
1、公务员的知识分两部,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相关知识即指相近或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这些知识的了解有助于本职专业知识的深化和提高。智力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务员对于问题的观察理解和思考。
2、公务员的心理素质指公务员在内部和外部环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主要包括情绪和稳定性、团结协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独创性、面对服务对象的谦和态度、心理的自我调适等。身体素质主要指公务员的体力和适应力,公务员必须具备连续作战的精力,能够适应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
2021年江苏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345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53名、辖市(区)机关171名、乡镇(街道)机关68名、驻常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53名。为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现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录对象及范围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限常州生源地或常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常州户籍;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常州户籍;
对户籍或生源地有特殊规定的职位,从其规定。
2.报考驻常省监狱机关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市(含各区)、辖市的职位。
4.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毕业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
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
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辖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要求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扎实,群众公认度高,服务意识强;经乡镇(街道)党组织推荐,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者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全市各招考职位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自2020年11月2日起可在常州组工网(zg.changzhou.gov.cn)“公务员考录专栏”、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
1. 报名及照片上传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9日16∶00
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资格初审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驻常省垂直管理机构由其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考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核单位负责解释,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3. 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2日16∶00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单位的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者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3.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缴费;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场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3∶1)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至16∶00。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报考职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解决。我市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9- 8661713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报考者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0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符合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常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资格审核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者在规定资格复审期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经面试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字后,当场送达报考者。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
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各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按照与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二)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各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录用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录用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单位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审核和监督。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一)公示
各招录机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审批和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
七、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12380
八、其他
招录工作其他相关说明详见《常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或职位表。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519)85680638
考务技术咨询:(0519)86617131
咨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
每日9:00-11:30、13:30-17:00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各招录单位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常州公务员面试名单怎么查
查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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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
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3月6日至7日举行
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段,携带本人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为落实防疫要求、避免交通堵塞,面试当天送考车辆即停即走,送考人员禁止进入考点,也不得在考点门口逗留。
四、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和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在抽签组织前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否则按违纪违规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六、考生参加面试时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不要使用方言,用语要准确、简洁,举止大方、自然;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身份、经历等,否则按违纪违规论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七、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考生候考期间的茶水、午餐由考点统一提供。
八、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
最后,提醒考生参加面试期间,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关注天气变化,确保饮食卫生。祝您面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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