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务员考试公告时间(2014宜春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公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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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公务员考试公告时间(2014宜春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公布了吗)

本文目录

宜春公务员考试公告时间(2014宜春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公布了吗)

  1. 2014宜春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公布了吗
  2. 宜春市公务员入闱面试人员体检公示体能测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3. 江西宜春地方公务员考试所需条件
  4. 2021年江苏省宜春市丰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5. 2010江西省宜春市公选县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4宜春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公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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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公务员考试公告时间(2014宜春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公布了吗)

2014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484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宜春市辖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4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日8:30至2014年9月19日17:30;缴费时间:2014年9月10日8:30至2014年9月19日17:30;

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2014年9月22日8:30;

因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2014年9月23日8:30至17:3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24日8:30至2014年9月26日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生、免费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江西省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附件2),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不需要专业测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需要专业测试的考生现场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要专业测试的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如考生提供不准确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笔试和专业测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旅游部门的职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的形式;其他职位采取只进行笔试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形式。笔试和专业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实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公开招聘职位数与专业测试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确定入闱专业测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专业测试。

(一)笔试

1、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旅游部门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个科目,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其他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公开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采用百分制,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三)计分方法

旅游部门要求专业测试的职位笔试占40%,专业测试占60%;其他职位按笔试分值比例计算总分。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旅游部门职位按专业测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职位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更多信息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jx.offcn.com/?wt.mc_id=bd8377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宜春市公务员入闱面试人员体检公示体能测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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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笔试、面试,并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列确定体检(体能测试)入闱人员原则,现将易春明等257名体检(其中公安和司法警察岗位体能测试人员26人)入闱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1、体能测试时间为6月26日上午8:30,入闱公安、司法警察类岗位的考生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员于6月25日下午6:00前到宜春市公安局政治部(5026办公室)报到。

2、体检时间为6月27日、6月28日。

亲可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具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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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地方公务员考试所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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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地方公务员考试所需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或者为江西省内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条件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和生源)。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江西中公教育总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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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宜春市丰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1.市人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2名;

2.市政府办(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4名;

3.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4名;

4.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4名;

5.市委部下属事业单位:1名;

6.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1名;

7.新城区管委会:4名。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市政府办含公务员)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生)。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3.现职务层次为科级以下(不含科级);

4.工作年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需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1年),乡镇街道公务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1年),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1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5.能吃苦耐劳,承担高强度工作;

6.身体健康;

7.历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试用期转正视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未满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

市人大办:市行政中心六楼608室,联系电话:0795-6608212;

市政府办:市行政中心四楼405室,联系电话:0795-6608555;

市委组织部:市行政中心十楼1023室,联系电话:0795-6608511;

市委宣传部:市行政中心十楼1024室,联系电话:0795-6608318;

市委部:市行政中心五楼540室,联系电话:0795-6608768;

市总工会:市总工会(梦祥路189号)4楼409室,联系电话:0795-6298557;

新城区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人才教育小区东侧)2楼204室。联系电话:0795-6608885。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丰城市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由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1.报考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部、市总工会、新城区管委会职位:

分笔试、面谈,各按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谈成绩各占50%。

①笔试。由命题小组提供相关素材,考生根据提供素材撰写调研文章,并用电脑现场写作(排版)。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面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谈人员(如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谈)。进入面谈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谈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市政府办职位:

分笔试、面谈,各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①笔试。由命题小组提供相关素材,考生根据提供素材撰写调研文章,并用电脑现场写作(排版)。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面谈。面谈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谈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谈主要了解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综合素质。进入面谈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谈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其中政府办选调人员只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分别确定拟选调人员。考察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相关要求,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拟选调人员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发布、丰城党建微平台等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部、市总工会、新城区管委会具体操作实施。

五、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凡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情形,以及进入面谈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丰城市组织的各类考试;

2.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3.本次选调考试全程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795-12380。

1.2021年丰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1年丰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0江西省宜春市公选县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0江西省宜春市公选县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面向全国和全市公开选拔1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面向部门系统内竞争性选拔20名县级领导干部,面向全市现任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遴选8名副县级干部,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拔8名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到乡镇(街道)担任党政正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15名)

1、面向全国选拔的副县级领导职位(2名):

宜春市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宜春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艺术总监兼剧院院长。

2、面向全市选拔的副县级领导职位(13名):

宜春市总工会副主席、宜春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宜春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宜春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宜春市旅游局副局长、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温州办事处主任、宜春市委党校专职校务委员、宜春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宜春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宜春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宜春市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宜春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宜春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3、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资格

(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机关、事业单位现任副县级干部和国有企业相当职务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5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在48周岁以下(即196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即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符合各职位具体要求。

4、各职位具体要求

宜春市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①城市规划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城市规划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②3年以上规划设计与管理工作经历。具备第①条中三个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宜春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艺术总监兼剧院院长:①文化艺术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文化艺术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担任过专业艺术院团(科级以上)团长或副团长,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戏剧、歌舞、音乐大赛2等奖以上奖励;③3年以上文化系统工作经历;④形象气质佳。具备第①条中两个条件之一的,或担任过专业艺术院团领导职务的,可放宽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宜春市总工会副主席:3年以上党群、政府部门工作经历。

宜春市财政局总会计师:①会计类、财务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②近3年以来一直在会计类、财务类岗位工作。具有会计类、财务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可放宽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①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公路工程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3年以上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经历。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①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环境保护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由国家环保部注册的国家环境影响评估师资格;②3年以上环境保护专业工作经历。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环境保护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环评师资格的,可放宽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宜春市旅游局副局长:3年以上旅游管理、行政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温州办事处主任:具有3年以上招商引资或驻外办相关工作经历。

宜春市委党校专职校务委员:①教育系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3年以上教育教学、政治理论研究或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经历;③中共正式党员。

宜春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地球物理学类、地矿类专业毕业或3年以上防震减灾相关工作经历。

宜春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3年以上从事服务业发展、商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3年以上从事经济、营销、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宜春市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哲学、社会科学类、文史类专业毕业或具有3年以上党史、中国历史、地方志研究工作经历;中共正式党员。

宜春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①教育系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3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科研管理或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宜春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①广播电视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新闻、广播电视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市、县(市、区)两级新闻外宣工作3年以上;②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县(市、区)层次以上电视台领导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5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宜春市直单位(含中央、省、部属驻宜单位)和宜春市以外地区的报名人员在宜春市委组织部报名;宜春市下属县(市、区)的报名人员统一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

(2)资格审查。按照已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参加笔试人数不低于8:1,低于该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3)统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内容命题。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各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

(4)面试答辩。根据笔试成绩,按6: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5)身体检查。将笔试、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按每个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组织考察对象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6)差额考察。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赴拟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差额考察;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按2:1比例确定每个职位差额票决人选。

(7)差额票决。市委组织部向市委常委会介绍差额票决人选情况。差额票决人选在常委会上发表竞职答辩。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某个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由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决定拟任人选。

(7)办理任职手续。

任前公示期间,未收到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二、系统内竞争性选拔职位(20名)

正县级职位(1名):宜春市信访督查专员(正县级);

副县级职位(19名):宜春市委机要保密局副局长、宜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宜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宜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主任、宜春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宜春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宜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宜春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调研员、宜春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宜春市教育局副局长、宜春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宜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宜春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宜春市房地产管理局副调研员。

1、资格条件

(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即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报考副县级非领导职位的,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4年以上(即2006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除职位有要求的年龄外,其他职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符合各职位具体要求。

2、各职位具体要求、选拔方式、选拔程序、时间安排,由市委组织部商各选拔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三、公开遴选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提任市直单位副县级干部(8名)

1、公开遴选的职位

市委书记督查室主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市监察局副局长、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公开遴选的范围

各县(市、区)现任乡镇(街道)党委书记。

3、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任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满3年;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副县级后备干部。

4、工作程序

(1)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个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委根据报名情况,每个职位按规定推荐1至2名人选上报市委组织部。

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根据公开选拔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逐一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2)竞职演说

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试小组,组织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按竞选职位进行竞职演说,根据竞职演说者的表现情况确定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3:1的比例遴选出人选。

(3)差额考察

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赴拟考察人选所在县(市、区)进行差额考察。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考察情况,按2:1的比例提出市委常委会票决人选。民主推荐得票率未达到50%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差额票决

通过情况介绍、竞职答辩后,由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5)办理任职手续

任前公示期间,未收到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公开选拔市直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到乡镇(街道)

担任党政正职

1、公开选拔的职位与名额

乡镇(街道)党政正职8名左右。

2、公开选拔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西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2)资格条件:

①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且工作表现突出,身体健康;

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中共正式党员;

④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拟任人选应为现任正科级干部,具有两年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并有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任职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乡镇长、街道主任拟任人选应为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副科级干部须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并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77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3、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在群众举荐提名和干部自荐提名的基础上,由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负责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向市委组织部统一推荐提名。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根据公开选拔资格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

(3)竞职演说:市委组织部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组织竞职演说,根据竞职演说成绩按2:1的比例初步遴选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

(4)民主推荐:市委组织部派员到上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得票率未达到50%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6)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由部务会研究提出8名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任前公示期间,未收到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7)任职:各县(市、区)委全委会根据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提名意见,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进行票决。票决通过后,由县(市、区)委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6日到11月3日。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交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以及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职务、任职时间证明及相关任职通知。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应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有其他规定期限不能提任的。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5-3222059

监督电话:0795-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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