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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务员哪些人可以申请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申论》试卷分类分级命制,自治区、地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县(区)、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1.5)。
以上是宁夏公务员哪些人可以申请加分的全部解答。
公务员考试:哪5种人可以“加分”
公务员考试,考上了就能够得到铁饭碗,因此,竞争非常激烈。如果在公务员考试中,能够取得加分优势,对于考生而言是非常划算的。这就意味着,你在和别人的竞争中,优先获得了一种不对称的优势,更容易考上铁饭碗。小编通过网络搜集各地历年发布的公务员招考信息显示,在部分省市区公务员招考中,以下这五种人,参加公务员考试可加分。
五种人参加公务员考试可加分
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参加公务员考试可以加分的人,一般是这以下五种人中的一种或多种,分别是:少数民族、基层服务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优秀村干部、退役士兵。比如,四川、海南当地的一部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特定职位可以加分。又比如,在贵州,“三支一扶”志愿者报考公务员,曾可以享受加五分的待遇。还比如,宁夏规定对于烈士配偶、子女,可享受公务员考试加分,加分幅度高达20分。
国考没有加分项,加分都集中在省考
需要说明的是,公务员考试中,虽然有加分现象的存在,一般而言,国考中并没有加分项,加分都集中在部分省市区的省考。而且,并不是所有的省考都会加分。各地省考中,加分的对象往往不相同,加分的环节也不相同。比如,一部分少数民族较多的省区,更倾向于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特定职位加分。又比如,有的地区组织省考中,加分直接加在笔试成绩上,有的地区举行的省考,在总成绩中加分,后一种加分的效果更明显。
加分对于公务员考试的影响
公务员考试,结果是进入公务员体制内吃皇粮,近年来,随着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大学毕业生们越来越多地希望参加公务员考试,推动了公务员的含金量水涨船高。因此,如果你在公务员考试中能够享受到加分优惠,对于那些成绩本身就很优秀的考生而言,基本上已经提前锁定了胜绩。
公务员考试加分公平吗
公务员考试中,国考不加分而省考加分,与此同时,省考的加分对象和方式也差别很大,在很多人看来,这种现象的存在,加剧了公务员考试的不公平。但实际上,作为考生,我们个人无法改变这种现象。如果我们没办法享受到加分优惠,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更加努力复习,争取在考试中以大幅度的比分实现公务员考试的逆袭。
公务员加分政策是怎么加的
考公务员有以下加分政策
细数各地公务员考试加分的项目,大致上无非就是针对一下这几类人群:
①拥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实际上是指在县级及一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等工作的经历。
特备说明一下,退役士兵在军队现役的经历也可视为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若曾在市直属机关工作,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这些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一般是截止到公告发布的当年10月份。每年的情况有所不同,考生应以当年公告为准。
比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认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等四项目人员,以及受聘到国家和自治区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的考生,也能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②烈士子女、配偶,或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录取条件的,在同等情况下,会优先录取烈士子女为公务员。《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也规定了烈士子女,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初级士官,报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被收取“全国公安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经常”称号,以及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都可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具体的加分政策还要以官网通告为准。
③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也能享受公务员考试的加分政策,报考州、市、地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都会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此外,报考省直单位、西宁市、海东地区所属职位的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在职教师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在各地省考中,关于少数民族加分的政策并没有同意的标准,各地情况都不一样,具体加分的标准还要看官网通告。
对少数民族加分的省份
对少数民族加分的省份有:福建、四川、贵州、海南、宁夏、青海。
福建:少数民族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机关、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或专门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可以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
四川: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贵州: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予以加分。
海南:海南生源(或海南户籍)的黎族、苗族、回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市、县,省垂直管理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直属单位,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所属单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青海: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宁夏:回族考生加10分
④参加过西部计划
如果以应届生的身份毕业时,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经完成,在这个时候报考公务员,经过报考岗位当地部门考核成功之后,也有相应的加分资格。
⑤在事业单位工作过一年及以上
毕业之前被选拔在基层事业单位,并且工作过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时间,在满足这种条件下报考公务员,经过报考岗位当地部门考核后成绩达到合格分数,也具有相应的加分条件。
可能会加分的条件: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可能也会有加分的政策,国家或者各升级公务员考试公告中并没有同意规定,建议报考时仔细查看公务员考试公告和职位说明,或者咨询相关的招考单位,以招考单位的说明为准。
对退役士兵加分的省份:
陕西: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
青海: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加5分。
实际上近年来国考中没有明确规定有任何加分的政策,这是保证国考形式上的公平。
国考中虽然没有加分政策,但是还是有类似的政策,那就是“特设岗位”。比如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计划教师等,国考为这些人群专门设置了岗位,别的人群根本没有报考这类岗位的资格。
同时,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还会在国考中受到政策倾斜。为了降低进入的门槛,国考对于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比如适当降低学历限制、放宽专业要求、适当调整年龄、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对于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还会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向这类人员招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宁夏少数民族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
宁夏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中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宁夏区公务员招考中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实行照顾性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等。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依据:
(一)1984年颁布实施、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时候,对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二)1993年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5号)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当予以照顾。”
(三)2007年发布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2007年人事部第7号令)第一章第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2008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宁人发〔2008〕28号,宁人社函〔2018〕156号修订)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全区各级机关在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以上就是宁夏少数民族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的全部解答。
2022年宁夏少数民族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三)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以上就是2022年宁夏少数民族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的全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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