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如东县公务员考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如东县公务员考试以及南通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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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3〕50号)以及《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南通市2013年计划考试录用801名担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69名,县(市、区)级机关234名,乡镇(街道)机关386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通机构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公安法医及司法行政系统的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8.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或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职位。
3.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续聘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
⑴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⑵经我市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我市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公开选拔的现仍在职在岗的“优生”人员(其中:博士、硕士研究毕业生在本地基层一线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本科毕业生在本地基层一线服务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限报本县(市、区)职位;
⑶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本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包括省、市选聘的聘期内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聘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
6.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地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有价放弃面试录用资格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3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影响考试公正性的,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到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09:00~16:00。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3年3月25日~26日(每日09:30~16:00)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10楼1018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携带证件及资料为:
①报考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②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③考生户口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23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五)报考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市级机关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机关(街道)由所属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招考单位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考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初审单位根据《南通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和职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招考人员提交信息表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单位应下载留存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即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提供从本市转出户籍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的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按《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3〕50号)和《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及《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在面试前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照招录计划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然后从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如招录职位出现超过合格线的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不作调剂。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领取录用通知书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8月31日前凭本简章规定的相应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录用通知书,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投诉与举报
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招录工作进行投诉与举报。凡发现招录过程中有违反国家、省有关公务员招录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的,应当场向纪检监察人员投诉或举报,事后投诉或举报的应持有效证据,对恶意举报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纪律监督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按规定向上级有关机关申诉。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215210(南通市纪委)。
七、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1.招考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
2.考务技术咨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
3.市、县(市)区政策咨询: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0513-85098505、南通市人社局:0513-59000691;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0513-81868299、海安县人社局:0513-88813997;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0513-87199096、如皋市人社局:0513-87650718;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0513-84534101、如东县人社局:0513-84162848;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0513-82222611、81261500,海门市人社局:0513-82202234、82269292;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0513-83345355、启东市人社局:0513-83312424;
中共通州区委组织部:0513-86512525、通州区人社局:0513-86513162;
中共崇川区委组织部:0513-85062032、85062033、崇川区人社局:0513-85128751;
中共港闸区委组织部:0513-85609742、港闸区人社局:0513-85609798;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0513-68506335;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0513-85102265;
南通市公安局:0513-85020319;
南通市物价局:0513- 85216559;
南通市规划局:0513-83534332;
南通市建设局:0513-59000325;
南通市国土局:0513-83534374;
南通市审计局:0513-83549680;
南通市经信委:0513-85215716;
南通市统计局:0513-85098887;
南通市教育局:0513-85098822、85098826;
南通市环保局:0513-85158651;
南通市城管局:0513-59001393;
南通市文广新局:0513-85099550;
南通市商务局:0513-85115209;
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0513- 85119566;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0513-83559355;
南通市档案局:0513- 85216636;
南通市总工会:0513- 85517737;
南通工商局:0513-68280360;
南通市地税局:0513-81589973;
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0513-85128056;
南通监狱:0513-85286021;
南通女子监狱:0513-85286221;
通州监狱:0513-86937018、86937019。
南通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
南通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刘吟菊、陈欢欢、何会娟、刘杰、葛盼柱、马欣欣、邓勇、范从林周海峰、刘杰、刘逸民、王语晨、景莲、曹丽媛、李进儒、吴越等。
1、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取数。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全市资格复审工作分为市级机关(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相关职位)、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八个点分散进行。
市级机关相关职位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2月12日9︰00至12︰00,地点:南通人力资源大厦(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北路150号)一楼南区。报考县(市、区)相关职位考生根据相应时间、地点(附件1)参加资格复审。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复审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按报考职位分组进行,市级机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相关职位分为4组。
3、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如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按要求提交个人书面放弃声明。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职位因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足1:3面试比例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5、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扬州事业单位和如东县乡镇机关公务员选哪个
我是如东公务员,也曾经在扬州读大学,但对两边的待遇不尽了解,只能给一点信息。
如东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年工资暂时在4-5万元,县级机关相对多一点,但必须在乡镇工作满三年且经过县级机关选调考试才可调到机关。
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接触面较大,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只要不是在招商引资上还是能学些东西的,而且乡镇一般人手紧,有时会兼几份职务,能得到很大的锻炼。
扬州的事业单位,因为全国的事业工资改革目前未到位,到位后工资仍有大幅提升。涵闸河道管理处工作面相对单一,但专业性强。具体情况您了解的比我多。
我觉得关键,您还要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个人发展,包括工作、生活等方向。扬州相对于如东而言,毕竟是都市,生活空间大点,职业空间我就不知道了。
希望能帮到您。
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考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划定2021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有关规定,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开展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全市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务员局统一部署,分市级机关、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崇川区九个点。
报考市级机关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9:00-12:00,13:00-16:00,在南通环境教育馆二楼进行(导航搜索“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中创区紫琅湖派出所”,沿派出所门前道路向北步行即到)。
报考县(市、区)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二、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取数,同分的一并进入。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江苏生源证明材料(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不受此限制);
2.社会在职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户口簿(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证明的材料,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3.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公告》、《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需提供部队团以上证明;
7.报考职位代码为“90”、“91”的考生,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证明,其中县聘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代码为“98”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任现职文件;
8.按“夫妻分居两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报考地一方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9.按“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父母户籍和居住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
10.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及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均须仔细阅读《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具体告知书模板详见http://rsks.rsj.nantong.gov.cn/),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符合并愿意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确保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违反或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因疫情原因(指被隔离、封闭管理等)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前2天向招录单位报告。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按报考职位进行分组,市级职位分组情况已与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一并公布。
2.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须通过电子信箱(ntgwyglc@163.com)提交经本人确认的书面。经资格复审确认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职位因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足1:3面试比例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友情提醒: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通畅。
2023年南通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如东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8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岗位简介表》可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如东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东人才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如东人才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如东人才网另行公布。
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如东人才网公布。
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如东人才网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如东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现场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未按时到场或现场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选岗的岗位择岗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招聘政策咨询:0513-84197352,0513-84513658;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590002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1.2023年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2023年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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