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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为7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市公务员局副局长2名(副县级);市外国专家局局长1名(副县级),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副组长1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38名。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
(二)拟订和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和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规划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拟订并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规范性文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推进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咸工作或定居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来咸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留学人员来咸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依照《公务员法》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述控告、职位聘任等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工作。办理市政府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依照市政府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市政府任免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规范性文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金保工程”建设工作。
2、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
3、培训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办法和规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各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咸就业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有关政策;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外国人来咸就业行政许可业务。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4、公务员综合管理科
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调任、转任、挂职锻炼、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制度。负责全市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新进公务员日常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公务员登记工作;负责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工作;审批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调任等事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计划的拟订以及培训教育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完善公务员培训监督检查机制。依照市政府依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依照市政府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公务员宣誓制度;负责对市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业务联系,组织实施市直部门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公务员信息管理及年报统计工作。
5、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科
负责拟订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方案、编制录用计划;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负责面试考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的面试、政审、体检和录用手续办理工作;承担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各级政府公务员考核和政府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国家名义和市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和表彰的有关事宜;贯彻公务员纪律惩戒、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依法对公务员义务权利实施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发放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省上博士后政策,承担全市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
7、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协调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安置;负责军转干部信访稳定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8、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科
拟订和落实全市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市区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服务工作;协助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开展就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退役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的发放管理工作。
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事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全市人员调配管理规定,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部省属驻市区单位从外地调配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除外)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基层农村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及农村基层人才振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人事计划及事业单位信息统计工作。
10、工资福利科
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及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承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业务;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升等级考试考核工作;承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11、劳动关系科
拟订落实有关全市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进行指导和监管;指导本市劳动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和省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养老失业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落实国家和省上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全市失业保险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市属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13、医疗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市医疗保险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14、工伤和生育保险科
拟订全市工伤生育保险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标准鉴定工伤伤残等级;拟订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全市医疗机构的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拟订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补贴标准;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行业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和工伤等级评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5、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落实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负责组织对县市区贯彻执行农村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定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16、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办法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7、调解仲裁管理科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办劳动人事信访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8、信息与计算机考试管理科
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域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9、咸阳市外国专家局
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年度引智计划;负责全市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国家和市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评估推广;贯彻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市公务员局牌子。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咸阳劳动保障协理员考试考什么啊,谁有试题
咸阳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简章
为了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经市政府同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批准,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全市共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000名。
(一)配备给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工作站688名(182个劳动保障事务所,每个2名、共364人,162个劳动保障工作站,每个2名、共324人)。主要从事就业协理、社会保险协理、劳动保障监察协管等工作。
(二)配备给市县人社部门工作机构和经办机构312名,其中:县市区260人(每个县市区20名,不含高新区),市本级52名。主要在市县两级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和失业时间较长的、家庭困难的、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咸阳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高校毕业生;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编排和处理能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09年9月7日--11日。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市本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人员在咸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处报名;
2、报考县市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持失业登记证明,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须持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并填写《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市劳动就业服务处负责报考市本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报考人员登记造册,于9月14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
四、考试和录取
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严格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和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笔试、面试工作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分别由各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及市劳动就业服务处负责组织统一进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
(一)考试和体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录取方式。当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人数的1:1时,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当报名人数高于拟招聘人数的1:1时,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程序进行录取,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最高不超过1:2。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主要考核时事政治、文化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劳动保障协理员基础知识、计算机常识等。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反应能力。
考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录取: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录用。录取到县市区的人员由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安排上岗;录取到市本级的人员由咸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安排上岗。
(三)培训:被录取的劳动保障协理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咸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处组织实施。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的意见》,由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与劳动保障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保障协理员属于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市、县两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为劳动保障协理员代发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
附件:1、咸阳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名额分配表。
2、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3、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登记花名册。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2013陕西乡镇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3陕西乡镇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
一、资格审查考生请按报考职位的分组,排队等候。
第一组:应届毕业生报考乡镇长助理职位的考生;
第二组: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考生;
第三组:大学生村官报考“西安、宝鸡、咸阳、铜川、延安、渭南”职位的考生;
第四组;大学生村官报考:“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职位的考生
二、请考生将按下列顺序提供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4、2012年第一组、第二组的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未就业”证明材料原件。
第三组、第四组“大学生村官”提供县区委组织部的“村官在职或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
三、请资格复审通过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加盖资审合格印章)、身份证于2013年8月3日上午7:30前到西北饭店参加面试。
更加详细的信息请关注:http://htwx.huatu.com/shanxi01/gwy/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陕西咸阳2023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官网是什么
笔试之后考生最想知道的就是什么时候出成绩,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很贴心在公告中明确的写出了笔试成绩预计会在3月25日发布,免得考生到处猜测到底什么时候出成绩。2023年陕西咸阳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官网是: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无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有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按职位排序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将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另行通知。
报考者提交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陕西咸阳兴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信息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个是2013年陕西兴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您看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2名,其中教育系统21名,卫生系统43名,镇办事业单位30名,其他系统78名;管理岗位54个,专业技术岗位118个。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兴平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应届毕业、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对象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兴平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未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高等院校在读的大学生。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分步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12月10日起,在中国兴平网(www.SNXINGPING.GOV.CN)、兴平电视台及城区街道主要位置统一发布(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
2、报名地点:兴平市人力资源市场(红旗路南段)。
3、报名费用:每人50元(收费依据陕价费调发[2001]89号)。
4、报名须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本人亲笔简历,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确需招聘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降低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结束后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1、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降低比例的岗位不笔试,采取面试、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2)、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元月3日。
(3)、准考证发放地点:兴平市人力资源市场。
(4)、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环境保护、公文写作知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事业单位概况、省情市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A、卫生类:卫生系统各岗位(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计算机应用岗位除外)的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7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B、教育类:教育系统各岗位(市招生办管理岗位除外)的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试讲(试讲内容于面试前一周公布),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C、综合类:卫生、教育类以外岗位(含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计算机应用岗位、市招生办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7分钟。具体方法是:现场提问,现场答辩。面试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仪表举止、口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3、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依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五)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结束后,向新招聘人员发放录取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新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所报考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兴平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体检、考察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除《公开招聘公告》在其他媒体或以其他方式发布外,随后的各类公告、通知、信息均以中国兴平网(www.SNXINGPING.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内随时关注该网站的相关公告、通知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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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和2013陕西乡镇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