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研究,以及简述公务员录用制度的重大意义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如何健全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健全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立健全制度的运行机制,包括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更新机制。
有效改进这些状况,必须充分落实“竞争上岗”,制定《考绩法》和坚持“因职求人”“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健全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法规体系,使得公务员的管理必须有法可依、用法律规范公务员行为、依法保障公务员的权益。
三、不断加强配套立法构筑整体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
四、尽快制定出台《编制法》,使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五、尽快制定出台《公务员考录规定》,使公务员考录工作进一步科学化。
六、尽快制定出台《公务员回避制度规定》,使公务员回避制度进一步法制化。
七、不断加强法律建设夯实反腐基础,进一步纯洁公务员队伍
八、深化改革,尽快完成由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立一个完善的、规范化的市场体系,使经济活动市场化,尽力削弱或消除权力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
九、完善监督体制。腐败是权力的异化,绝对的、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十、道德制约手段主要有:
(1)通过利益分析,对政府官员有无腐败可能作出判断,促使政府官员养成廉洁习惯;(2)通过新闻媒介等舆论作用对腐败行为形成强大压力以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3)培养广大公务员的廉洁意识,自觉形成腐败可耻、廉洁光荣的道德意识。同时,由道德修养的加强进而建立广大公务员自觉自愿的政治责任感。
十一、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加强全体公务员法制教育学习,全面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
简述公务员录用制度的重大意义
考试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人事管理中具有突出重要的地位与作用,考试有利于提高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水平。
国家政权的实际管理权在行政,行政的推动力在人事,人事的关键在选用。考试可以说是公务员队伍管理建设的基础,是确保公务员队伍素质高、能力强的前提,是现代人事管理的起点。如果把公务员队伍比作人体的血液,那么只有不断新陈代谢,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考试就是为血液提供新生力量的输血管。
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包括:
①发布招考公告;
②报名和资格审查;
③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④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⑤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⑥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⑦试用与培训,其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符合的取消录用。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问题分析之一:制度文本层面的分析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所有内容是由《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2个单项法规和一系列具体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构成的。从其效力上看还没有达到基本法律的层次,从内容上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务员范围的界定问题:
世界各国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不尽一致,总体看来存在三种基本类型: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型,主要指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中范围型,包括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以及公共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国营企业的管理人员;三是以日本和法国为代表的大范围型,包括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国会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1。
综上所述,各国公务员范围可能涉及到下列人员: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范围内的人员,包括政务官、事务官(含工勤人员);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范围外的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军事人员、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其中,各国公务员普遍包括事务官,其他各类人员的取舍则构成各国间的差异。同时,各国公务员法也以事务官为调整的主体。也就是说,各国总体上都把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官员以及由国库支付全年薪金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把我国公务员的范围界定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显然,这一范围不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同时,我国还规定党、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工青妇等参照公务员制度执行。
这一划分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强调工作组织机构的行政性,即只有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任职、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能者才属于公务员;二是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我国不实行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多党制,因而没有政务官事务官的区分问题,所以所有的政府公职人员都属于公务员;三是薪金的支付来源不作为划分的依据;四是把工勤人员排除在公务员范围之外。我认为这种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存在某些不合理之处。
首先,我们知道,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目的之一即是在人事管理中实行分类管理,改变过去"干部"概念过于笼统,管理方法单一、缺乏针对性的弊端。分类应该根据其业务特点和性质进行。据此,我国原来的"国家干部"依其性质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共产党组织的工作人员,其根本特点是政治性,应该按照党章进行管理。尽管目前存在党组织过度介入政府职能、党组织工作人员的薪金也由国库支付等现象,但是这部分"干部"毕竟有着其自身的特点;群团组织的工作人员,其特征是社会性,应该按照其组织章程进行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特征是技术性、服务性。我国目前正在进行事业单位改革,包括人事管理制度方面的改革尝试,如建立职员制、聘任制、合同制等;国营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对于这部分人员的管理主要应实行经济责任制;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人大代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他们是国家公共权力的代表和行使者。根据目前的规定,只有行政机关中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是国家公务员,这就说明其他各种"干部"有不同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应分别建立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但是在现实中,"参照执行"使分类失去意义。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探索,而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的人事改革却"悄无声息",那么他们,尤其是其中的司法行政人员能否纳入"公务员"?他们与行政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本质的差异?如果有,为什么"参照执行"?将来是否有可能针对其特点分别建立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如果没有,为什么不纳入公务员范围?实际上他们都是国家公共权力的代表,而且在现实中他们的薪金支付同样来源于国家财政,在编制、行政级别、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各环节的管理都是统一的。有的学者认为基于我国"党政不分"的现状,党组织的工作人员也应该纳入公务员范围,我认为不太妥当。"党政不分"尽管一时难以改变,但是把党组织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范围,无疑会加重"党政不分";并且,党组织工作人员尽管履行了部分政府职能,但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仍是党务工作,政治色彩浓厚,这与行政组织工作人员不同。
其次,公务员范围不包括系统内的"工勤人员"是否恰当?目前,之所以把工勤人员排除在外,可能是考虑到目前这批人员量大、素质较差。但是(1)怎样确定"工勤人员"?以"职位的性质"作为依据还是传统身份制"干部--工人"的残余?将来怎样确定?(2)对"工勤人员"如何管理,以保证其素质及工作效率?这些问题都是在实际工作中必然面对的问题,但是《条例》及相关的法规、规章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
基于以上考虑,笔者认为,应当适当扩大公务员范围,不仅把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行政人员纳入公务员范围,并且还应当包括各系统中的工勤人员。"参照管理"作为权宜之计,不能长期实施,必须尽快予以分解。该并入的要及时并轨,统一管理;该从参照管理系列中分离出来的,要及时分离,单独管理。因此应该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社会团体"社会化"的进程,增强其用人的独立性、自主性。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意义
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有利于选拔优秀的人才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
通过考试选拔优秀的人才进入
国家公务员队伍,参加公共事务管理,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具
有科学性,客观性,严格性,能够最大限度的为政府吸引和选拔优秀人才。
2.
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提高。
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保证了公务员“人
口”的高质量,对于整个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
有利于现代人事制度的建立。
我国要建立现代人事制度,首先要抵制用人上
的不正之风。通过实行考试录用制度,建立科学、公正的录用标准,遵循法定的
条件和程序,才能确保人才选拔的客观公正性,保障现代人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公务员招录的原则和流程什么
原则一:选择职位要投己所“好”
在如今公考热力不减的当下,大多数人选择报考公务员,更多的是将其作为适合自己且打算长远发展的一个职业。所以,考生选择报考的部门及职位几乎决定了你未来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工作环境、生活圈子甚至发展规划。所以,在选择职位时要结合具体的工作性质及自己的兴趣爱好,有兴趣了,才能工作投入,工作才能做好,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原则二:根据专业招录及报考情况选择
除了学历条件,所学专业也是决定考生能否报考的关键因素。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如果考生在翻阅职位表后发现,自己所学专业在招考中没有涉及或者不太理想的考生,适时也可以考虑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但这类职位竞争一般较激烈)。另外,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的专业是否符合所选职位,再谨慎报考,必要时可及时向招考机关进行咨询。
原则三:参考往年职位的报考“冷热”情况
在公务员考试中,“热门”职位与较“冷门”职位的招录比往往差异比较大,往往前者招录人数多、或条件限制较宽松、或工作待遇丰厚、工作环境佳等,那么职位好的,大家都想勉力一试,如此一来考取的机会就会很小;相比之下,“冷门”职位可能由于招录人数少或者报考条件高等原因,导致报考人数较少,所以选偏冷一点的职位考取的几率会更大一点。但是职位冷门,不一定就没有发展前景。所以关于报考的“冷热”问题,或许对于考生来说,是一把“双刃剑”。考生在选择职位前,可翻阅往年报考省份公务员考试的考情作参考。
原则四:职位选择尽量“就高不就低”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通过考生反馈经验发现:有些硕士等较高学历人员,因为种种原因在报考时有点勉强地选择要求为本科或更低职位,以此来扩大自己的学历优势,殊不知报考竞争力非常大,备考压力倍增。考生们在职位选择时尽量“就高不就低”。这样做主要的优势在于:考生使学历、专业、其它条件等各方面尽可能满足职位要求,减少竞争对手,提高竞争力。
那么,如果自己所考省份的职位表暂未发布的话,就可暂先参考往年职位表,然后翻阅职位表中的报考条件与自身条件作比照,保留几个有意向的职位作,进而做做往年省考笔试真题测验一下,参照分数线看看自己所得分数大概在哪一个层次,当然,每年招考单位是否参加招考以及招考人数可能都有变化,所以往年招考职位表只作参考。经过这个一系列的过程后,相信考生也能对自己的实力有个大概的判断,从而理性选择。
原则五:参考往年笔试分数线选择职位
上述中的第四点,其实也提到了参考往年笔试合格分数线对于考生在选择职位中的应用。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了解了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自己的现有水平,才能给自己制定一个“分数”上的目标,并朝着目标努力。另外,考生可以据此及时自我检测,查漏补缺,要知道动力对于一个人的进步是非常重要的。考生可前往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搜索本省往年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进行查看。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研究和简述公务员录用制度的重大意义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