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应急方法题(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类题目怎么作答)


大家好,关于公务员考试应急方法题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类题目怎么作答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公务员考试应急方法题(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类题目怎么作答)

本文目录

公务员考试应急方法题(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类题目怎么作答)

  1.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题型:应急应变类该如何作答
  2. 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类题目怎么作答
  3. 公务员考试行测分为几类题
  4. 求贵州省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卷论述题答案
  5. 公务员结构化面试之应急应变类试题答题时应该注意什么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题型:应急应变类该如何作答

应急应变类面试试题可以说是面试各大题型中最灵活的一类,要求考生回答考题中设定情境下突发事件、棘手状况的应对,着重考查考生的应变能力、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公务员考试应急方法题(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类题目怎么作答)

一、身临其境

二、展开合理假设

三、减少套话

四、结合题目的场景设想组织多个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总之,对于应急应变类面试题,考生在答题时应结合考题的具体场景,大胆进行必要的假设,必要时设想多个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摒弃空话套话,从而实现个性化。

更多国考面试技巧可查看浙江华图官网

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类题目怎么作答

应急应变题型是公务员面试中的传统题型之一,在近些年的一些地方,应急应变题型目的考试概率越来越高,成为考试中的重点题型之一。应急应变能力的考核是面试考试的核心要素之一,主要有应急应变能力与人际沟通能力相结合,应急应变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相结合两种题型的考查方式。在该篇文章中,重点介绍应急应变能力与人际沟通能力相结合,下面将从考试的要求着手,通过一道真题,来谈谈这种题目的答题方法。

举例说明:单位来了个新同事,领导教给他一些简单的工作,但他还是遇到困难,向你请求帮忙,问题是,这个时候,你刚好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问你应该怎么办?

一、注重思维形成步骤

(一)审清题意确定目的

在这个步骤中,主要是要读懂其中的关键词,主要意思是同事遇到困难向我求而此刻我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该怎么办,这个就是我们的目的。

(二)针对目的反向推导

在该步骤中,主要是反向思考想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做的一些事情,希望老师们在授课的时候要注意更多的引导性。如,可以展现一个思维过程:

重要→非我不可

根据需要做出假设:我→事情→紧急→重要→非我也可

不重要→非我也可

不重要→非我不可

紧急→非我也可

同事→困难→紧急→非我不可

不紧急→非我也可

不紧急→非我不可

假设到这里,基本上在考生的脑海里已经形成了一个思维过程,而这个思维过程主要是方便考生在紧张的考场上可以更好的利用思考的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做到心中有数。

二、结合推导确定思路

结合假设,确定以同事或者“我”的工作任务为中心,紧扣问题,根据轻重缓急的基本原则,与同事做好沟通,权衡利弊,统筹考虑,整体规划,根据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

(一)注意沟通了解情况

首先,要与同事进行紧急沟通,稳定新同事的情绪,在该题中,是领导交给同事的事情,通过沟通了解新同事对“困难”的理解,通过沟通了解“困难”具体问题是什么,新同事自己能解决到什么程度,以及该“困难”轻重缓急的程度,了解下领导对该任务的一些具体的要求和指示等。

其次,要思考“我”的任务“紧急”的重要性,以及在处理的过程中是不是需要由“我”亲自处理该事情,该事情是不是只需要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如果是,则直接进入下一步答题。如果除了自己以外还需要有别的领导、专家、同事等人来协助你完成,那么则还需要与这些人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该题的关键就是做好沟通工作,了解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二者结合,做好整体统筹规划。

(二)结合沟通利用资源

与领导、专家和同事们沟通之后,根据轻重缓急的基本原则,需要从以下方面做起:

首先,根据紧急程度做出假设,自己的工作紧急非我不可,而同事的困难不紧急非我也可,那我们在做好沟通的基础之上邀请其他同事,帮助新同事解决遇到的困难,这样使工作顺利开展。

其次,根据紧急的程度做出假设,自己的工作紧急非我也可,而新同事的困难紧急且非我不可,那我们在做好沟通的基础之上邀请其他同事,帮助我完成工作,我帮助新同事解决困难,这样沟通协作,使工作顺利开展。

再次,根据任务的重要性作出假设,我的任务紧急而且十分重要,非我不可,新同事的困难紧急重要非我也可,就可以邀请其他同事帮助新同事解决困难,顺利开展工作;我的任务紧急但不重要,且非我也可,而新同事的困难紧急重要非我不可,那就邀请同事帮助我完成任务而我解决新同事遇到的困难;我的任务紧急但不重要非我也可,新同事遇到的困难不紧急但很重要非我不可,那我就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先解决我的任务,再帮助同事解决他遇到的困难,这样有机整合提高工作效率。我的任务紧急不重要非我也可,新同事遇到的困难不紧急也不重要且非我也可,那就合理安排工作,激发同事的工作积极性,知道他顺利完成工作。

最后,结合本次工作,一定要充分做好工作的统筹规划,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主动性以及激发同事的积极工作热情,团结互助,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观念,把问题在集体中解决,运用集体的资源优势,展示出集体的力量。同时,通过表达,体现自己的有条不紊的表达能力,以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思考问题的全面性。

(三)加强协作应急应变

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层出不穷,做到的假设也就千方百计,还有很现实的问题,如果有资源可用还好,如果无资源可以帮助我们呢?问题该怎们办,遇到这一问题时,很多老师就引导学生不要做这样的假设,因为这样的假设给自己挖了一个陷阱,往往无法回答。这样的回答有几分道理但很难说服学生。那也就不是一个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其实,我们进入一个误区,上面的假设均是建立在一个有资源可用的基础之上,从而忽略了无资源可用的情况,如“我的任务很紧急且很重要,解决任务非我不可,而新同事的困难也很重要,解决困难也非我不可,没有其他同事可以求助,此时该怎么办?”遇到这样的假设,能够解决也就体现了我们的智慧。其实本质仍然是稳定情绪,充分发挥我与同事的积极主动性,与新同事沟通到位,了解基本情况,积极指导新同事,分清两件任务的轻重缓急,与新同事形成合力,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这样的假设,建立在自己与同事本身就是解决任务与困难的根本资源之上,只要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二者合力,就会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使工作顺利完成。体现我们的应急应变能力,与良好的沟通能力,还有团结协作的能力。

(四)整理结果阳光总结

结合本次的工作任务,同时要注意反思自己在该次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可以做好与同事的积极沟通,根据工作任务的处理,指导新同事工作中该注意的事项,做好总结,为以后工作打好基础。

总之,在应急应变题型目中,考生需要注意几个原则:先后轻重缓急原则、团队协调原则。注意答题前的思维过程和答题中的接地气,才能更好的把题目作答好。

公务员考试行测分为几类题

旺黔诚大树职教给大家解答!

公务员考试行测分为几类题型?行测各题型该如何复习呢?

公务员考试行测一共分为五大题型,分别是常识判断、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和判断推理等五个题型!大树职教作为贵州本土的专注于公考/编制类培训的企业,有着很多的经验,大家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评论区问哦!旺黔诚·大树职教在省考面试中已经连续三年拿下省考面试全省第一!

行测题型及分值分布

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

1.常识判断:总共25个题目,每个题目0.5分,共计12.5分;

2.数量关系: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计20分;

3.言语理解与表达:总共40个题目,每个题目0.6分,共计24分;

4.资料分析: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计20分。

5.判断推理:总共35个题目,图形推理每个题目0.5分,定义判断每个题目0.8分,类比推理每个题目0.5分,逻辑判断每个题目0.8分,共计23.5分。

省考(省度公务员考试)

1.常识判断:考查政治、经济、法律、历史、地理、自然、科技等常识,总共20道题,每题分值在0.5分左右;

2.数量关系:总共10道题。每题分值在1分左右。

3.言语理解:选词填空20道题,片段阅读20道题,总共40道题。每题分数在0.6至0.8分左右;

4.资料分析:分为三份资料,每份资料有5道题,总共15道题,每题分值在1分左右;

5.判断推理:定义判断10道题,图形推理5道题,类比推理10道题,逻辑判断10道题,总共35道题。每题分数在0.6至0.8分左右;

行测各题型该如何进行复习?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一、言语理解与表达

省级和市地级,言语理解与表达均考查40道题目。其中文章阅读只在省级中考查;2020年国考中省级和市地级言语理解差别加大,选词填空、片段阅读、语句表达三个题型题目不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二、考查重点

(一)选词填空

1.考查重点:从考查形式上看,以两空、三空为主;从考查的词语类型看成语是重点;从考点上看语境分析是重点。

2.备考策略:选词填空题目是易错题型,需长时间备考。一方面提升文字理解能力,掌握语境分析、词语辩词等解题方法,另外一方面需提升“底蕴”积累。

(二)片段阅读

1.考查重点:题型上主要考查主旨观点题。材料结构上主要考查总分、分总、转折、因果文段。

2.备考策略:片段阅读是国考中复习重点。要求考生系统性学习、掌握行文脉络分析方法,重点分析句意及句间关系,建立正确解题的思维路径。

(三)语句表达

1.考查重点:排序题与衔接题目平分秋色。省级每年考查3或4题,市地级每年考查4或5题。

2.备考策略:重点提升句间关系分析能力,掌握解题原则,熟练运用解题技巧。

(四)篇章阅读

1.考查重点:文章类型为社会科学文和科普说明文。题型重点为主旨观点题、细节判断题及特殊小题型。

2.备考策略:面对文章阅读不要“慌”,核心考查的还是基础题型,重点从解题顺序和阅读方法上下功夫。

第二部分数量关系

一、考查题型相对稳定,把握重点题型是关键

1.考查重点:近四年考查计算问题21道,行程问题5道,工程问题6道,排列组合5道,概率问题6道,几何问题7道,函数图像4道。

二、常规方法要会用,答题技巧更重要

数量关系除常规的方程法外,若是能够结合整除、特值、比例、盈亏等技巧性方法解题,往往能够事半功倍。

第三部分判断推理

一、判断推理

在国考中,逻辑判断、图形推理、类比推理和定义判断是四大常考题型,每种题型均考查10道题。市地级有5道题目是以一题五问的形式考查。图形推理市地级比副省简单。定义判断命题形式更加灵活,以诗句、俗语、古文以及图片等呈现。类比推理侧重考查概念间关系和常识。

二、考察重点

(一)图形推理

1.考查重点:图形共性、数量关系和立体图形。其中图形对称性、相对位置等考查频率较高;立体图形考点多样、难度大,包括空间折叠、三视图、截面图和立体拼接等。

2.备考策略:掌握基础考点,每日一练,培养图形敏感度,明确解题思路。

(二)定义判断

1.考查重点:常考社会学、心理学、文学、法学以及管理学等学科概念。

2.备考策略:掌握定义判断核心成分的分析方法,充分理解定义内涵,积累社会热点、拓宽常识储备。

(三)类比推理

1.考查重点:经验常识中的功能关系、加工关系、职业关系,言语关系中的词义关系,逻辑关系中的概念间关系。

2.备考策略:掌握基础考点,常态思维,分析词项间本质关联。积累常识。

(四)逻辑判断

1.考查重点:必然性推理重点考查假言命题、综合推理和朴素逻辑。可能性推理侧重考查加强型、削弱型、前提型;从论证模型上看,求异论证和实践论证等考查频率较高;其中,选项力度比较是可能性推理需要关注的重点。

2.备考策略:逻辑和生活思维大相径庭,需系统性学习以转换思维,大量刷题掌握推理规则和常考论证模型,进而形成高效解题的思维路径。

第四部分资料分析

一、常规考点最重要,概念公式要记牢

1.考查重点:每年均以考查增长、比重、平均数、倍数为主,覆盖了80%以上的题目,其中主要考查基本公式的比较或求值、也会多考点结合考查。与此同时,还存在部分查找类题目,考查材料分析及数据查找能力。

2.备考策略:资料分析每年的考点基本没有多少变化,是行测成绩能有变化的突破点。把握常规考点,勤加练习,很容易有一个漂亮的分数。

二、计算比较没难度,选对方法成绩高

国考资料分析大部分题目计算难度不大,存在部分列式复杂、参与运算数据较大的题目,但选项差距较大,甚至选项给出一个范围,这一特点在2020年考试中非常明显,变相降低了整体的计算难度。因此,提升基本的计算能力,保证计算不出现低级错误非常关键。国考题目也注重解题技巧,熟练掌握基本的估算方法,结合题目及选项特点,灵活应用即可快速解题。

第五部分常识

一、系统梳理理论知识

首先,在之前知识积累的基础上,把常识部分所有科目的内容都翻阅一遍,看完一遍并做相应的专项练习题,不要求过多,在冲刺阶段挑选一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题目来做,每个部分20-30道题即可,真正达到巩固和复习内容的目的。

其次,考题及模拟训练。之前考生应该做了不少模拟题,这时考生要掌握做题的时间和感觉,更重要的是通过做题掌握考查的重难点。这时反复做考题,在做考题的时候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同时配套做模拟题进行巩固提高。通过广泛的做题,锻炼自己的做题节奏及摸清考题的出题规律,将自己的知识薄弱点一一击破。

最后,临考试很近了的时候,再重新翻阅一遍知识点,温故而知新。另外,再把之前做过的考题和模拟题拿出来看看,做对的继续巩固,做错的总结经验,考生切忌焦虑、浮躁,要沉得住气,再次看书,可以参考相关辅导资料多重视一些重难点及预测点。总之,在此阶段要调整好心态,不放弃看书,一直坚持到底。

二、巧取分数的备考方法

多关注国情社情。所谓国情社情除了指中国的地理、历史、国家性质等内容外,还有国家的大政方针、主要政策,考生应将复习的重点放在这一部分。比如党的十八大报告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内容、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央一号文件等。

掌握各学科整体脉络。常识判断考查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等多个方面,知识点繁多,考生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建议考生整体把握学科内容,提纲挈领的复习可更好地抓住各学科的精髓,不至于因小失大。

经济部分: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分配政策、消费政策等。

人文历史:中国古代史、近现代史(鸦片战争、洋务运动、维新变法、太平天国、辛亥革命等)、世界史,人文文学: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世界文学。

有舍有得。行测题目相对较多,答题时间相对较短,而常识判断部分考查内容涵盖广泛,考生在答题时千万要掌握好答题速度,对于没有复习到的地方,要有所舍弃,将答题的珍贵时间用在更有把握的题目上。

三、备考策略

1、平时多关注热点素材和新闻,比如说利用抖音平台、头条平台、以及各类公众号进行知识的积累,各大类平台都是相应的知识整理,都可以进行搜集整理。

2、做题过程当中及时把自己的错题进行收集整理,将个套模拟卷之间的异同点找出,然后进行查缺补漏,对于已知的知识点,可以加深记忆,对于未知的知识点,需要着重的去补充。

以上是旺黔诚大树职教整理的应届生如何备考行测内容,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或者学习更多关于公务员考试/遴选、事业单位\教师\银行\国企招聘等的内容或者想问的问题,小编都可以给大家解答!欢迎大家前往贵州旺黔诚大树教育官网具体了解!

求贵州省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卷论述题答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六条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八条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四条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第二十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

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三十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第三十五条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

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才,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与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第三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四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四十四条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第四十五条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四十六条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四十七条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四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九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条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第五十一条发生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第五十三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五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十六条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五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章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五十八条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十九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和协调公安、交通、铁路、民航、邮电、建设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治安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第六十条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

第六十一条国务院根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该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第六十二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结构化面试之应急应变类试题答题时应该注意什么

一、仔细审题

由于设定情景中人物、事件关系复杂而导致丢三落四是考生作答情景应变题的一大拦路虎,考生往往凭借直观感觉去解决和处理问题,回答完后发觉要点比较少就慌忙补充,这时你处理问题是否讲条理、讲顺序的能力已然彰显。因此,在作答之前,考生应该先在草稿纸上按照主体或事件先后、轻重缓急等顺序依次罗列,再在旁边标出解决办法,回答时按顺序依次回答,体现解决问题的周密性与全面性。

二、由大变小

这里的“大”与“小”指的是主体的多与少。也就是说,如果题目当中有个人或集体,应想办法让集体变为个人。例如,小区内业主与物业应缴纳停车费用发生争吵,引来小区居民围观,你是一名居委会干部,此事你如何处理。在这个问题当中有集体——围观的居民,也有个人——业主与物业,应当先解决集体的问题,简言之,应当先疏散群众才能解决个人问题,如不先疏散群众,则会造成恶劣影响,后续问题也将难以展开解决。再比如,由于村里某企业排污,村民因受到影响集体到县政府告状,让你处理你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中的集体为全体村民,如想由大变小,则必须想办法让全体村民这个集体变为某个人,可以先安抚村民的情绪,让其选几个村民代表来反应情况,并且用积极的态度去对待方可解决。可见,在解决情景应变类问题时,按照主体多少来确定问题如何处理,灵活运用由大变小的方法。

三、抓主要矛盾

在情景应变类题目中虽然人物或事件较为紧急,但有一个问题必须首先考虑,例如,主干道旁的化工厂仓库爆炸,你是此事件负责人,你如何处理。此问题牵涉交通问题、环境污染问题、仓库抢搬问题等,但最主要的问题应当是人的抢救,体现的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思想境界,因此,必须先赶赴现场,展开人员抢救行动,并请专业人士帮助排查是否有连环爆炸的可能,同时联系各兄弟单位去处理其它相关问题以及通过媒体告知大众险情。

中公教育专家认为,情景应变题不仅考察考生的应能力,更考察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因此,考生在回答此类问题时切记不要遗漏要点,其次,可利用由大变小、抓主要矛盾等方法进行思考,周密作答,方可真正度过“应变”难关!

公务员考试应急方法题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类题目怎么作答、公务员考试应急方法题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网上报名
  • 姓名:
  • 专业:
  • 层次: 分数:
  • 电话:
  • QQ/微信:
  • 地址: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644062549@qq.com删除

提交报名同学/家长:允许择校老师帮您择校调剂,同意《隐私保障》条例,并允许推荐给更多服务商为您提供服务!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52souxu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