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公务员考试地区,公务员考试有地区限制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国家公务员考试可以选考区吗
在报名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考区,公务员考试地点在报名的时候已经确定了考试的省份,等确认缴费的时候会让你选择具体考试的城市,但是考试的省份不能再进行更改,只能在所选省份选择参加考试的地点城市。
报名审核后就不能修改地点了。
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
扩展资料:
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是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集中在每年10-11月份。
国家公务员,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总数已超53万人,最热职位竞争比达到2320:1。
公务员省考在哪里考试
1、考试地点和报考的岗位相关,如果报考的是省直的岗位,通常都在省会城市考试;
2、如果报考的是地级市,或者县直岗位,乡镇公务员岗位,通常都在市区进行考试。
比如你报考的是江苏省南京市某某县的岗位,考点会安排在南京市。
3、具体的考试地点,要以准考证上面的为准。
当地的人事网一般会提前公布关于本次招聘的岗位和专业、人数、学历要求都会统一公布的,备考期间多关注,不要漏掉这些重要信息。
公务员考试一般在哪考
公务员考试一般在考生所属的省会城市参加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考试,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省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开展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一般在哪些地方考试呢
省考考点一般在在省直辖市,或者各市州安排省公务员省考的考试地点。
一般采用就近原则,即在考生报考单位的所在地,或者是报考单位所在地的附近城市安排省公务员考试。国考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国考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省考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公共科目是行测和申论,黑龙江省考笔试科目是综合基础知识、行测和申论。
省考的介绍
省考是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及省公务员局进行组织的,在本省范围内举行,为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各省市县乡四级招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每年都20余省份参加统一联考,省考的考试时间差异比较大,部分省份的省考集中在每年的3到5月,也有部分省份会在下半年举行,比如河南,时间比较分散,还有少数的省份一年内有春、秋季两次考试,比如四川。
公务员考试有地区限制吗
国家公务员没有地区限制的,各省市考生都可以报考。
考试方式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笔试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八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九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十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第三十一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地区和公务员考试有地区限制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