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回避制度(公务员考试 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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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回避制度(公务员考试 回避制度)

本文目录

公务员考试回避制度(公务员考试 回避制度)

  1. 报考公务员需不需要回避
  2. 公务员考试 回避制度
  3. 公务员面试“三同三回避”
  4. 公务员考试回避原则
  5. 公务员考试中,回避的关系有哪几种

报考公务员需不需要回避

考生在报考公务员时,了解报考政策非常重要,历年公务员考试公告明确要求“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那么哪些亲属关系可构成回避关系?我们的考生在报考时如何避免呢?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这个回避制度。

公务员考试回避制度(公务员考试 回避制度)

关于公务员报考的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公职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持清正廉洁,防止因亲属关系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制度,主要包括任职回避、公务回避。

哪些亲属可构成回避关系

从公务员有关规定中我们知道,“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会涉及到任职回避问题。

前两种关系我们是可以理解的,那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具体又包含了哪些呢?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一般是指没有直接血亲关系,但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考生在报考时应该注意:如果你报考的单位有上图所示关系的亲属任职,那么就要好好判断一下是否需要任职回避。

近姻亲关系:姻亲关系范围很广泛,《公务员法》也没有对姻亲的范围作出具体的规定。所以一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等比较近的关系会在考查范围内。

哪些情况下需要任职回避

有的同学说我确实有上述关系的亲属在报考单位任职,那我是不是一定就不能报考了呢?这里提醒大家不要着急,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任职回避。

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的需要回避任职:

情况一: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也就是在同一个机关任职,而且两人是直接隶属于同一个领导的需要任职回避;

情况二: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就是,如果想要报考的职位与亲属是同一机关,并且是直接上下级的关系,报考时是需要回避的;

情况三: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这些工作岗位非常重要,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需要进行任职回避。

总之,希望考生在填写回避关系时如实进行填写,以免在政审环节出现问题,祝大家备考顺利!

公务员考试 回避制度

必须回避

公务员法规定

第七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第七十一条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我记得我们这边如果查出来这种情况面试官行政处分一次五年内不得担任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公务员面试“三同三回避”

1131人经过体检关后进入面试关,2006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将于本月15日、16日进行。此次公务员面试,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将接受同一组考官面试,使用同一套面试卷,并在同一天完成面试。有关负责人称,这样安排的目的就是要体现公务员招考的公平与公正。

除了“三同”制度外,为了杜绝面试打“人情分”的现象,有关部门对面试考官继续采用“三回避”的方式进行:凡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必须回避;从县(市、区)抽调的面试考官不回所在地担任面试考官;从招考单位抽调的面试考官,不对报考本单位的面试对象面试。根据有关纪律,面试者在面试过程自报家门或发现*的,都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据悉,最终考察对象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50%(笔试总成绩除以考试科目门数再乘以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叶慧媛曾瑞华

附:全市将设六个面试点1、设市区,报考市本级和洞头、泰顺的考生参加;2、设鹿城,报考鹿城、瓯海、龙湾和文成的考生参加;3、设瑞安,报考瑞安的考生参加;4、设乐清,报考乐清的考生参加;5、设永嘉,报考永嘉的考生参加;6、设苍南,报考苍南和平阳的考生参加。

公务员考试回避原则

一、公务员回避的原则(1)政策配套原则;

(2)依法回避原则;

(3)内外监督原则;

(4)自我约束原则。

二、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涵义

国家公务员的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持清正廉洁,防止因亲属关系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制度,主要包括任职回避、公务回避。

三、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具体内容

任职回避。任职回避是一种任用关系的限制,不允许有规定范围内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在同一部门或单位任职。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隶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人事、审计、财务工作。任职回避的程序,是首先按照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工作;第二步是对需要回避的人员进行安排。

公务回避。是指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而实行的回避。《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者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的利害关系,必须回避。公务回避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回避人要自觉申请。同时,国家行政机关应有相应的行政约束,使回避真正达到目的。

四、实施回避制度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1、健全制度。国家人事部1991年1月公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回避的范围、对象、原则及方法。但从执行情况看,并不理想。其中一个原因是这项制度不健全。除了这个《暂行规定》之外,还应建立回避对象登记制度、审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和随时调整制度,使这项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迈进。

2、协调关系。回避制度不是一项孤立的人事管理活动,而是整个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许多环节相连。为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处理好与考试录用、职务晋升、交流、惩戒等方面的关系。考试录用是国家公务员“进口”管理的重要环节,把好这一关,就能为回避创造良好条件。回避是实现交流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3、实事求是。造成亲属聚集及需地区回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认真分析,在调整安置时,既要坚决,又要稳妥,实事求是地执行回避规定。在强调坚决回避时,要明确三个原则,即:有利于国家行政机关高效原则;有利于国家公务员本人的成长;有利于工作连续性,保持社会安定。具体工作中,把疏通思想和区别对待结合起来,不搞一刀切,用其所长,合理调配;保证调整环节的科学与合理,注意解决限制环节上的顾此失彼。

五、公务回避的范围: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如结拜关系、干亲关系、仇视关系。

回避制度是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回避制度,有利于促进国家公务员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有利于防止国家公务员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公务员考试中,回避的关系有哪几种

回避关系是家庭成员与招考单位有无需要回避的关系,比如一般有直系亲属在招考单位的就可能不能报考或者在招考过程中要求家属要回避,所以只要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或者无就可以。

所以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回避关系一栏,如果与所报考单位的领导人有以上关系者,又选择本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及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等岗位的职务时是不能报考的。因此这一栏,在没有以上关系的情况下,一般填写无即可。

扩展资料:

用户填表注意事项:

健全制度。国家人事部1991年1月公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回避的范围、对象、原则及方法。但从执行情况看,并不理想。其中一个原因是这项制度不健全。除了这个《暂行规定》之外,还应建立回避对象登记制度、审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和随时调整制度,使这项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迈进。

协调关系。回避制度不是一项孤立的人事管理活动,而是整个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许多环节相连。为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处理好与考试录用、职务晋升、交流、惩戒等方面的关系。考试录用是国家公务员进口管理的重要环节,把好这一关,就能为回避创造良好条件。回避是实现交流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回避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关于公务员考试回避制度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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