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务员考试方案(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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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务员考试方案(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本文目录

全省公务员考试方案(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1. 公务员考试的详细流程
  2. 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3. 2011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实施方案
  4. 不同职位的公务员考试内容一样吗
  5. 河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是怎样的

公务员考试的详细流程

报考基本要求:

全省公务员考试方案(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员考试一般流程为:公告发布、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网上初审、体能测评、网上缴费确认等)、打印准考证、笔试、查成绩、调剂、递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审批。

公务员考试科目: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资料分析、判断推理以及言语表达等方面。

2.《申论》

申论考察的是从事机关单位所具备的基本能力。

考试过程: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都统一命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并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会有差异,届时会有通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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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下面就是考试的内容需要根据考试内容准备,就考下面这两科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面有这个类型的资源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资料分析、判断推理以及言语表达等方面。

2.《申论》:下面有这个类型的资源

申论考察的是从事机关单位所具备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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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实施方案

2011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党政领导机关,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的精神,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考录工作服务水平。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93年3月15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3月15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3月15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

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011年9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1年3月15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可以报考。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见招考职位表)。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限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按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招募在西部省份服务的)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1年9月30日。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11年3月15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职位。

2011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合格人员,不能进入2011年度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三、实施步骤

考录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制定录用计划

各招录机关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编制录用计划,逐级报县、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二)发布招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有关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和考试大纲。各设区市招考的有关具体事项可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发布。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8:00至3月24日18:00(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25日18:00)。报名网站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xhrss.gov.cn)、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gjgwy.org)、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org)、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xgwy.cn)和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定期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4月19日至23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是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不进行网上缴费。

(四)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这两科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4日。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可参考《2011年江西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公务员主管部门及考务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为准。

2、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含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劳教部门职位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需于4月23日参加全省统一的专业科目考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考试科目为《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专业考试科目为《军事理论知识》。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其他凡在招考职位表中注明了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则入闱该职位面试人员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凡未注明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则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民警察职位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三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划定;其他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成绩划定。

(五)面试

1、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即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计划录用数在5人及以下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2.5:1;计划录用数在11人及以上时,报考比例不低于4:1,面试比例为2:1。

确定第一批入闱人员时,先根据职位实际报考人数和对应的报考比例计算出第一批可以完成的计划数,再乘以这一计划数对应的面试比例,即为第一批可入闱的人数。然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第一批可入闱人数范围内,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

按此办法,报考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第一批无人可以入闱,全部面试人员需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5人但未达到本职位规定报考比例的职位,或报考人数已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但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第一批入闱只产生一部分面试人员,不足人数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且笔试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全部面试人员都在第一批产生,无须进行调剂。

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则相应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调剂职位还需公布调剂入闱人员最低分数)。

3、面试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要在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试录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按规定予以递补。省直单位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设区市以下机关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区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上网公布。

需要递补面试人员时,从该职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职位调剂到其他职位未入闱人员及原报其他职位调剂到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考生在原报职位与调剂所报职位均可递补面试时,可在这两个职位中选择一个职位递补面试。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按照“不足调减1个计划时不调减”的原则进行,但如无法形成竞争则取消职位。

5、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为2011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赣人发〔2003〕53号)组织实施。省直招录机关的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设区市以下招录机关的面试工作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个面试小组设考官7人或9人,其中本单位考官分别不超过1人或2人。(一般每组设7名考官,其中本单位考官不超过1名,计分时去掉1个分和1个最低分;如果每组中本单位考官达到2人时,该小组应设9名考官,计分时去掉2个分和2个最低分)。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考计划不再调减。当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相等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6、体能测试

职位表中注明要体能测试的,入闱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能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能测试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中注明要体能测试的,其标准按《2011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普通职位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及实施规则》执行,四项测试中需三项达标为合格。(如国家出台新的体能测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专武干部的体能测试标准按《江西省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四项测试中需三项达标为合格。

7、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计算公式为:

(1)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

(2)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

(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同一职位中既有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又有调剂入闱人员的,统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其中视力要求按照职位表的备注栏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录机关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招录职位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经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后,对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录用审批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或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xgwy.cn)、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gjgwy.org)上进行公示;设区市以下机关拟录用人员,也可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时在本市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须填写《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连同录用报告、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材料及有关证件,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录用审批手续应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

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招考工作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参照本方案进行招考。办理录用审批时,填写《江西省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建立健全考试录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加强录用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人员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考录收费方面,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超出标准更不得巧立名目收费。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范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不按编制限额、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作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招一年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不同情况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10〕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同职位的公务员考试内容一样吗

不同职位的公务员考试内容一样,同一个省份都是全省统考的,其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内容科目都是一样的。

公务员的基本考试就是申论和行政能力测试。这个是最基本的。有些是要求专业和报考的职位相关才可以报名的。

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考试,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省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开展公务员考试。

扩展资料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同时要考虑到地域性。例如,国务院各部门如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则应在《人民日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北京地区招考,则可在《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如面向全省(全自治区)招考公务员,则应在省级报纸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区驻地市内招考,则可在驻地市报纸上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作更正声明。

招考公告在文字上简单、明了。有些问题如考试的一些具体要求,可制定《报名须知》在报名处张贴或印发,作为招考公告的辅助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河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查阅省考公告

当我们参加公务员考试时第一点要做的就是必须要及时掌握公务员考试的招考信息,其中查看公告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公告里几乎囊括考生考试时所有的注意事项,考试信息,之后还包括众多考试信息,也是报名之前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考生可以通过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中职位表、专业分类来确定适合自己报考的职位。希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每一项,以免报考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为顺利报考做好准备。

第二步:填写报名资料

当熟知了招考信息后就要准备报名了,2016河南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8:00-11月30日17:30,考生登录各地省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资料后会生成报名序号,需要考生牢记,后期查询报名信息,准考证打印等都需要用到。报名系统要填写的内容很多,由于报考的考生较多,系统比较繁忙,页面停留时间过可能会出现考生填完信息提交不成功的现象,所以考生提前把要填写的信息写在一个word文档里保存,再复制粘贴到相应的报考栏里,这样既节省了报考时间,又大大提高了一次报名成功的几率。

第三步: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之后,一般在48个小时之内会出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11月26日8:00至11月30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11月30日17:3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第四步:打印准考证

这些程序都是报名成功之后要做的,时间不集中,每个环节都有时间间隔,考生一定要注意在阅读招考公告的时候记住这些流程是时间,免得忘记了时间而错过了省考。

第五步:笔试和面试

河南公务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 24日行测9:00—11:00,申论14:00—16:30。检察业务专业科目、公安类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 25日9:00—11:00。

报考检察院系统要求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检察业务专业科目成绩×30%。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第六步:考察与体检

招录机关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

第七步:递补

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由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发布递补公告,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由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第八步:公示

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第九步: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如何选择职位?

选择一个好的公务员考试职位,就意味着一个好的开始,这个职位,就是你努力的动力。试想,在报名时只求一时“痛快”,随便报考了一个职位,记不清楚它是做什么的,也不清楚自己适不适合,只是凭借着一股冲动,“报名成功就好”,这显然是非常不明智的,成为一名公务员并不是这场考试的结果,这场考试的最终意义在于你选择了一份合适的职业,你能够用心的去完成你在这个职位上的责任。否则即使你成功上岸了,那么也可能因为地域、兴趣、工作内容等原因而选择放弃。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全省公务员考试方案和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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