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2018辽宁省招公务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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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2018辽宁省招公务员吗)

本文目录

19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2018辽宁省招公务员吗)

  1. 2018辽宁省招公务员吗
  2. 2019辽宁省公务员报名时间在什么时候
  3.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的招考公告
  4. 2015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5.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每年有几次,大概什么时间

2018辽宁省招公务员吗

2018年辽宁省是招公务员的。

19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2018辽宁省招公务员吗)

网上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人事编制网。具体报考时间由每年发布的招考公告确定。报考市州以下机关的现场报名点由市州指定,并在各市州人事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扩展资料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9时至12月17日24时,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加考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9日、2019年1月20日。

一、法院系统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法官助理岗一般要求: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其中我省11个省级贫困县(岫岩县、义县、阜蒙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北票市、凌源市、建平县、喀左县、建昌县)。

亚贫困县(宽甸县、昌图县)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毕业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资格。司法行政岗一般要求学历为本科但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专业限制:本次招考的专业相对比较宽泛,一般限制学科大类,也会有不限专业的岗位。关于专业分类考生可参考《<2015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3、基层工作经验:法官助理岗位因要求报考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一般不要求基层工作经验;司法行政岗位对基层工作经验相对较多,尤其是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

4、户籍限制:我省11个省级贫困县和2个亚贫困县部分岗位有户籍限制,其他岗位均无专业限制。

二、检察院系统报考条件:

1、专业条件设定应符合招考职位需要,并力求宽泛,尽量放宽至学科大类或不限专业;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应设定三个以上相关、相近专业。

各职位专业设置依据《2015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申报招录计划用)》学历、学位等要求按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2、检察官助理最低设置条件为普通高等院校政法专业毕业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我省11个省级贫困县(岫岩县、义县、阜蒙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北票市、凌源市、建平县、喀左县、建昌县)。

亚贫困县(宽甸县、昌图县)检察官助理岗位可以放宽至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资格,或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一经录用,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2018考试职位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辽宁省公务员考试

2019辽宁省公务员报名时间在什么时候

2019辽宁省考公告预计8月份下发。历年辽宁省考公告下发时间:

根据《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3685人公告》: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9时至12月17日24时

查询审查结果: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

缴费确认:2018年12月13日9时至12月18日24时

打印准考证:2019年1月14日8时至1月20日8时

笔试时间具体安排为:

2019年1月19日

上午 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申论》

2019年1月20日

上午9:00至11:00《公安专业科目》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的招考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考计划招考公告包含全省计划招考公务员总数。其中省直机关招考计划数目、省以下垂管系统招考计划数目、市县乡机关招考计划数目等。

(二)、报名相关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25日至199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省、市(州)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市、区)、乡(镇)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乡镇与县级以上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以及从农村村干部中招考乡镇公务员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学历要求;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时间及地点省直单位、省垂直管理系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人事编制网。具体报考时间由每年发布的招考公告确定。报考市州以下机关的现场报名点由市州指定,并在各市州人事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3、报名其他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市州以下单位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报考省直单位的考生应带上述凭证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三)考试内容和大纲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招考公告时会同时发布本年度的考试内容和大纲。

1、考试内容:

(1)笔试。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公共科目笔试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2)面试。

2、考试大纲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本科目主要测验应试者对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潜能。本科目考试的大体范围和内容为: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对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社会、科技等方面的内容。言语理解与达。主要考察应试者对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综合分析、运用和表达能力。判断推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推理判断能力。其测验题型主要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数量关系。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数量关系的理解、计算和判断推理能力。其测验题型主要有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种。资料分析。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文字、图形、表格三种形式的数据性、统计性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推理与加工的能力。

(2)申论科目考试本科目主要是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试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本科目考试的试卷结构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A、提出注意事项,给考生答卷提出指导性意见;

B、给定一组资料,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

C、提出申论要求,即要求应试者在阅读理解给定资料的基础上完成若干题目

(四)职位表招考公告里会明确包含招考详细职位表,以便考生报考时根据个人的学历及其他条件选择,职位表一般是以附件形式放到招考公告下面的供考生下载。考生在选择职位时,一定要符合实际,而不要为了考公务员而随便选择自己不喜欢、不适合的职位,也不要为了考上公务员而简单的避热就冷。

(五)其他相关事宜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除了以上重要考试信息之外,还包括其他的一些操作、实施、加分情况、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及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实施准则等。报考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弄清报考的每一个细节问题,以免无意错过报考。报考需要体能测评相关职位的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提早为体能测评做一些准备。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及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其报考);

(3)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2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2009、2010、2011年录用为辽宁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的;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应届毕业生人员范围包括哪些?

答:凡于2012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考生,均视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时,需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部门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录用资格。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在毕业证书上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12年3月19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能否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虽然已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但由于其身份仍为学生,因此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6、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7、2010、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8、何谓“四个计划”人员?

“四个计划”人员系指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及我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定向招录“四个计划”人员的职位,纳入2010年以前(含2010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各市定向招录本市“四个计划”人员的职位,在该市服务的“四个计划”人员及该市生源在其他地区服务的“四个计划”人员均可报考;省工商、地税、质监以及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定向招录本省“四个计划”人员的职位,在我省服务的“四个计划”人员及我省生源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均可报考。

9、“四个计划”人员报考我省辽西北五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是否继续实行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四个计划”人员既可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四个计划”人员报考我省辽西北五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10、“四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是否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201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四个计划”人员,可以按2010、2011年未派遣人员对待,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报考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2012年前服务期满人员不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等。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一)测验的构成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政法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行测各部分内容、题数

(二)题型说明及举例:

第一部分:常识判断

主要测查应试者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内容涵盖政治、经济、人文、科技、法律等等。

例题:

尽管我们关于太阳能的研究和议论已经相当多,但今天对太阳能的利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其最主要的原因是:

A.难以将阳光有效地聚焦

B.尚未开发出有效的收集和储存太阳能的系统

C.核能仍然更为有效

D.太阳能系统尚不安全

解答:关于太阳能的利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系统的知识,但是仔细考察四个选项,你可以依据常识看出A、C、D三个理由都不恰当,只有B选项所说的原因更为准确,故正确答案为B。

第二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应试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等。

例题:只要方向正确,任何一点积极性都应当得到()和支持。

A.尊重 B.肯定

C.表彰 D.重视

解答:用“肯定”填空使句子的意思表达得最准确,故应选B。

又例如:铁路新线路的开辟与否往往必须在建路花费尽可能少的要求与新建路线的贸易运输量尽可能多的要求之间取得妥协。

这段话主要支持了这样一种论点,即新建铁路的线路:

A.应该是一造价最低的线路

B.其选择决定了新兴贸易中心的位置

C.决定于是否与终点之间的距离最短

D.不会总是具有最低建造成本的路线

解答:仔细考察四个选项,您可以发现,选项A与题中“妥协”的含义不相符;选项B和C都无法从题中得出;只有选项D是短文支持的一种主要观点,因此正确答案为D。

第三部分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事务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方面。

本部分有四种题型。

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应试者认真观察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应试者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例题:

健康:指一个人智力正常,行为合乎情理,能够适应正常工作、社会交往或者学习,能够抵御一般疾病。根据健康的定义,下列属于健康的是:

A.大学教授老李,虽然五十多岁但工作起来仍然精力充沛,在今年春天患流感

B.张婶十九岁的儿子肖聪,读书十一年还是小学二年级水平,但是从小到大没生过什么大病,体力活可以干得很好

C.小胡硕士毕业后,工作表现一直很优秀。自一次事故后,当工作压力比较大的时候就会精神失常

D.小刘身体很好,工作非常努力,但是很多同事说他古怪,不愿与其交往

解答:严格根据定义衡量,此题的正确答案为A。

第三种题型:类比推理。给出一对相关的词,然后要求应试者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对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例题:螺丝:螺帽

A.镜框:镜片 B.线:纽扣

C.插座:插头 D.筷:碗

解答:螺丝和螺帽是一组必须配套使用的东西,选项C中插头与插座的关系与螺丝与螺帽的关系一样,故正确答案为C。

第四种题型:逻辑判断。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应试者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最恰当答案,该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应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例题:彭平是一个计算机编程专家,姚欣是一位数学家。其实,所有的计算编程专家都是数学家。我们知道,今天国内大多数综合性大学都在培养着计算机编程专家。据此,我们可以认为:

A.彭平由综合性大学所培养的

B.大多数计算机编程专家是由综合性大学所培养的

C.姚欣并不是毕业于综合性大学

D.有些数学家是计算机编程专家

解答:观察A、B、C、D四个选项,似乎都有一定道理。只有结论D是由陈述“所有的计算机编程专家都是数学家”直接推出来的,是不需要附加任何假设和补充而得出的结论,因此,D是正确答案。

第四部分: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应试者理解、把握数量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技巧,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方面。

本部分有两种题型。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应试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 3, 5, 7, 9,()

A.7 B.8 C.11 D.13

解答:正确答案是11。原数列是一个等差数列,公差为2,故应选C。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道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应试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利用基本的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出结果。

例题:甲、乙两地相距42公里,A、B两人分别同时从甲乙两地步行出发,相向而行,A的步行速度为3公里/小时,B的步行速度为4公里/小时,问A、B步行几小时后相遇?

A.3 B.4 C.5 D.6

解答:正确答案为D。只要把A、B两人的步行速度相加,然后被甲、乙两地间距离相除即可得出答案。

第五部分: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5个问题,应试者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例题:根据所给图表回答问题:

以下是某市通过1038份网上问卷对打折购买商品进行调查的结果。单位:%

例题

请根据此表回答下面的题目:

1.回收的问卷中,愿意选择去综合性百货商场买鞋、包的人数大概有多少?

A.50人 B.100人

C.200人 D.300人

解答:回收的试卷共1038份,其中10.2%的人,即105人左右愿意去综合性百货商场买鞋、包。故B为正确答案。

2.下列说法不妥的是:

A.小店打折没有什么吸引力

B.打折时人们比较喜欢去超市

C.打折时去大商场买衣服合算

D.该调查结果反映了全市的购物倾向

解答:这份网上的调查只回收了1038份问卷,不能代表全市人民的购物倾向。因此,正确答案为D。申论试卷分为给定资料和申论要求两部分,给定资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申论要求是在应试者对给定资料阅读、理解、分析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采用不同形式,给出不同申论要求,测查应试者公务员一般职位所需的能力要素。申论要求全部为主观性试题。

申论试卷重点测查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包括: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内容主旨,全面分析给定资料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内容主旨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条理清晰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2015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2015年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计划招录7997人,其中招录公务员678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2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0日(含)至1997年3月20日(含)期间出生);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20日(含)至1997年3月20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和森林公安系统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年龄、身体及政审条件(详见相关公告)。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招录纳入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及我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四个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属专门招考上述“四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四个计划”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2013年以前(含2013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两年以上”均为“两年(含)及以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5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3、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能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根据2008年以来历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的规定,2012—2014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2015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除职位信息表要求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全省部分县县级及乡镇机关、县(市)地税驻农村税务所(分局),面向本县(市)生源的招考职位,仅限本县(市)生源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全省部分县县级及乡镇机关、县(市)地税驻农村税务所(分局),面向本县(市)户籍的招考职位,仅限2015年3月20日前本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报考。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的招考职位,仅限辽宁户籍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参军退伍(需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人员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5年全省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 www.ln.gov.cn)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w.ln.hrss.gov.cn)

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

各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详见各市网站一览表)将发布本辖区招考公告和职位信息。

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

联系,招录机关(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查阅。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 2015年3月20日9时至3月26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 2015年3月20日至26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 2015年3月20日9时至3月28日12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3月24日至25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 2015年4月17日8时至4月25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330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报考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6、对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3;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2;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戒毒系统招录计划1人的为1:2,招考计划2人以上的为1:1.5),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司法类专业毕业生的招考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7、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3月21日至26日,每天上、下午分别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50:1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因此上述职位报名缴费人数不予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并纳入违纪违规考生信息库。

8、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全省公安系统的考生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方针政策,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按《2015年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

(二)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科目)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因公牺牲者子女报考全省公安、监狱戒毒、森林公安系统的,笔试每科加2.5分;革命烈士及一、二级英模子女报考上述机关的,笔试每科加5分。

以上只加一项分,不累计加分。

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如实填报加分有关信息。

四、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地税系统、监狱戒毒和森林公安系统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各市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市相关网站公布。

报考非公安系统笔试成绩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

专职翻译职位允许在面试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后,专职翻译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8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考试人选;专业科目考试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省直部门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以下部门专业科目考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省直招考部门或市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职翻译职位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森林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的组织

省直部门面试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具体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地税、安全系统及公安、监狱戒毒和森林公安系统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务员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职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办理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省直垂管系统驻县(市、区)以下机构及监狱戒毒系统的公务员(工作人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达到3年(含试用期)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及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凡被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考指南、专业指导目录及招考职位信息表等,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森林公安系统的还需查阅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及各市公

务员录用考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网站》查询。

附件:

1. 2015年辽宁省各市党群系统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信息表.rar

2. 2015年辽宁省省直党群系统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信息表.rar

3. 2015年辽宁省各市政府系统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信息表.rar

4. 2015年辽宁省省直政府系统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信息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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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每年有几次,大概什么时间

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在3-5月份。

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考试,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省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开展公务员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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