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主要适用于两类人群,一是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二是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分别应同时具有如下条件: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
1.在山东省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已签订《中医师承学习人员跟师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有指导老师带教的医疗机构出具同意的意见函;
3.由至少两名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连续在山东省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在山东省连续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3.由至少两名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Q
师承指导老师和推荐老师分别要求什么条件?
A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目前仍在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且申请人与指导老师的专业方向一致。
推荐医师应当为长期在我省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熟悉被推荐者诊疗水平,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五年以上。每名推荐医师同时推荐的人员不超过四名。
Q
有没有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复习资料和培训?
A
《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明确要求,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为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编造中医医术专长、伪造申请材料、代办推荐证明,不得以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多次发表声明,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及师承出师考核培训班。禁止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承担医师资格考核相关工作的单位及有关人员、纳入考核专家库的专家参与相关培训或考前辅导,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培训教材或资料。请广大考核申请人注意识别此类信息,远离不法中介培训机构,谨防上当受骗。
Q
对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弄虚作假的有何处罚?
A
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的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处罚;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由发证部门撤销并收回《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通报。
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