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答案现场确认办理步骤:
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务必亲自办理“报考资格审查”和“照相”两项手续,否则报名无效。
(一)报考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处,考生需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1)《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请考生提前认真逐项核对此表中报名信息,并在信息表右下角签署姓名及日期。如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已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下载报名信息表,不必再次下载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其他证件无效)
(3)学历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或学生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4)未通过报名系统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有效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者,不予现场确认。有关认证报告详细说明见附件1。
(5)持外地户籍在京工作的非应届毕业生考生,须提供京内工作单位证明(工作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工作证明”格式不限,须加盖公章,要求注明考生姓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
注意: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MBA、MPA)、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政法大学考点参加考试,不必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6)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样表见附件2)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校研究生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公章)。
(9)身份证件中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毕业证书中不符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照相
考生到照相处交报名信息表、刷身份证采集电子照片。
注意:照相完毕后,报名信息表留存照相处,现场确认流程结束。请考生迅速离开,不要逗留。
四、未在上述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至14日到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
五、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根据报考公告要求,报名截止后,考生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由于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确认期间不予修改任何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