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为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批准,我院2017年继续面向全省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为了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小组、考试测试小组、安全保卫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2600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类计划1600名,面向中职类计划1000名,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备注: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审批公告的为准;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四、招生范围:四川省。
五、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3、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通过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和缴费。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14日。
2、每位考生报名时,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志愿。
3、考生报名信息须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4、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作诚信承诺签名。
七、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将核准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缴纳,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3、考生须于2017年3月24日来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经学院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领取准考证。
八、考核办法
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所有考生都需参加文化考试,普高类考生还需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还需参加技能测试。
(一)文化考试
1、考核对象:全体考生。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普高类考生使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考生使用中职类试卷。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5、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100分,分卷考试,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面试
1、考核对象:普高类考生。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普高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倾向意愿、行为举止、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素质。
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三)技能测试
1、考核对象:中职类考生。
2、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专业要求对中职类考生进行技能测试,着重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技能。
3、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2017年3月24日考生领取准考证,并持准考证熟悉考场。
2、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3、考试地点: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
九、录取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考生成绩:
(1)普高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2)中职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生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4、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p#分页标题#e#5、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
6、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7、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8、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由考生本人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9、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10、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须在考生报名期间,凭获奖证书原件,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学院审核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免试录入相关专业。
十、时间安排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二、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2、考生正式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
4、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十三、本方案由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